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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市佳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万城国际项目》的审批意见
滁州市佳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万城国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项目总投资约为4.8亿元,规划用地73549.8m2,以住宅、商业、社区物业用房以及辅助配套设施为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为256293.89m2(地上建筑面积220351.29m2、地下建筑面积35942.6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61040.19m2、公寓建筑面积4122.28m2、商业建筑面积为8259.93m2、酒店建筑面积为31108.46m2、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8491.4m2、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为181.45m2,超高即溶建筑面积4003.94m2,项目建筑密度为27.6%,容积率为2.95,绿地率为35%,建成之后总户数为1582户,总居住人口预计为5062人,酒店客房套数为226套。
二、该项目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间运输土方、沙石等车辆采取遮盖、密闭等措施,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压尘,楼体施工须采用加细防护网。
2、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严禁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确保建筑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3、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4、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完善管网收集系统,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施工期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三级标准送入来安县污水处理厂;营运期小区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标准限值,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入来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后排入来河。
5、进一步优化总体布局,合理设置配电房、燃气调压站、地下车库排风口等公建设施位置,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对临路住宅采取安装中空玻璃、绿化等有效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居民的影响,确保小区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其中临建阳南路一侧一定区域内按照执行4a类标准进行保护。
6、生活垃圾定点堆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位置,加强绿化工作,及时清运垃圾,做好垃圾收集点的卫生、消毒等工作,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与住宅混建的商业用房不得兴办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机动车修配厂及其他超标排放噪声的加工厂。商业用房兴办娱乐、酒店、宾馆及餐饮等,须重新办理环评手续。加强商业用房管理,项目靠近的学校,单独设置的商业用房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1类标准,其他的执行2类。
8、若项目的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营,须向我局申请同意。试运营三个月内,须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请来安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
来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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