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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近期个人微信群传播、散布来安公安民警“聚集抓捕”视频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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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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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09: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来安县网宣办 于 2017-5-16 10:40 编辑

      近日,有部分人群在私人微信群内大肆传播、散布来安公安民警“聚集抓捕”视频,给不明真相的人群提供了炒作的噱头,给来安县当地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其视频反映的真实情况如下:2016年7月2日15时24分许,在我县老酒厂院内,碧绿春酒厂安排的4名废品收购人员在对回收的废旧铁罐作业时,罐体突然起火发生爆燃意外事故,导致4名作业人员被烧伤。接警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迅速指令治安、消防、特巡警及辖区派出所等相关警种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并第一时间联系县人民医院赴事故现场救治受伤人员。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将救人工作放在第一位。为妥善处理事故相关事宜,7月3日上午,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指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同碧召集县安监局、县经信委、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新安镇、县人民医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碧绿春酒厂负责人召开专题协调会议,明确事故后续相关处理意见。7月7日,县政府组织专门协调小组,负责与伤者家属商谈、协调事件处置。


      2016年7月8日上午,伤者家属及其几十名亲属聚集在县委、县政府大门处,聚众围堵大门、拉横幅、挂标语,且不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公安民警的劝解,严重干扰了县委、县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以及人民群众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公安局及时安排特(巡)警大队等6个单位出警处置,组织清理现场、带离围堵大门的领头者8人,恢复现场秩序。


      通过现场勘察、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已查明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确定为一起意外事件。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相关部门做好本次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一是县人民医院以合作共建单位身份向南京中大医院协调,提供承诺担保,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二是县信访局、新安镇安排专人,主动赴伤者家庭看望慰问,全力保证社会稳定;三是县公安机关主动与伤者家属沟通,劝导其依法依规表达相关诉求。经过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受伤人员得到了及时救治,整个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来安县网宣办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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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5-16 09:26:5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处置结束了,不应该再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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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09: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mocs_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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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09:34:5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县政府办事效率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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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09:43:1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警钟长鸣。尊重事实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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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5-16 09: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别有用心的人在作梗,大众还是不能以讹传讹!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为了来安的更好发展,为了咱来安人民更加幸福,我们要以不变应对“那些人”的万变,坚决维护来安社会的安定团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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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5-16 09: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看到了这一段视频,我的处理方式是:直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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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7-5-16 10:00:4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山笑 发表于 2017-5-16 09:46
我也看到了这一段视频,我的处理方式是:直接删除。

说的对!不转发直接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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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5-16 10:10:3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昨天就发帖了,让那些人不要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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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10:47:4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mocs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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