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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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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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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08: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自来安政府网
尊敬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您好!为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精准扶贫”,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来安县委、县政府全面实施“351”医疗兜底保障和“190”补充医保政策,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保障对象和就诊范围
保障对象是来安县辖区范围内所有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贫困户脱贫后在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期限内执行同样健康扶贫政策。就诊范围是安徽省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其中我县有4家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家宁医院)、19家乡镇卫生院等,省外就医不享受我县健康脱贫政策。
二、保障期限
每年1月1日O时至12月31日24时。
三、“三保障”综合医保政策
(一)“两免”:(1)贫困人口参保个人费用由财政全额代缴;(2)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并取消住院预付金。
二)“两降”(1)降低基本医保补偿门槛,县域内普通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在乡镇卫生院和县、市、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降至0.5万元。
(三)“四提高”:(1)提高基本医保补偿比例,县域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补偿比提高至70%,常见慢性病门诊按病种付费补偿比提高至75%,特殊慢性病门诊参照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给予保障;在乡镇卫生院和县、市、省级医疗机构住院保底补偿比分别提高到80%、70%、65%和60%,其中患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的再提高5个百分点,患重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补偿比提高至70%。(2)提高重大疾病及慢性病保障水平,重大疾病报销病种44组,慢性病病种45组。(3)提高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由50%-80%提高至60%-90%。(4)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救助。
四、“351”医疗兜底保障政策
(一)政策内容。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O.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l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二)补偿顺序。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的补偿执行以下顺序:基本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  
(三)补助范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合规费用。
五、“190”补充医保政策
(一)政策内容。贫困人口中的慢性病患者(需持有慢性病证),包括常见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患者, 在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常见慢性病再报销100%,特殊慢性病再报销90%。
(二)运行方式:“190”补充医保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的,在县域内医疗机构报销,后汇总至新农合;在省内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的由病人汇总到管理的医疗机构报销,后由管理的医疗机构汇总至新农合。报销费用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1月1日至方案实施前贫困慢性病患者已经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期间由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予以补报。
六、治疗费用报销办法
贫困人口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351”兜底等补偿直接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贫困人口免费享受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从而享受一年一次免费体检。
    各位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各项健康扶贫政策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最后,衷心祝愿各位父老乡亲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来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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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5-25 08: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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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5-25 08:59:2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共产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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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09: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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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09:55:2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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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限农村户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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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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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叫贫困户,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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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家里人还吃低保,元芳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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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5-26 07:16:3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尿毒症办个低保一年多了都没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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