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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畴隐莲初 - 

老石匠,你的贴子被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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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6-20 14: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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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4: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岂能袖手旁观 于 2017-6-20 15:54 编辑

为什么删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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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6-20 15: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老石匠。{:mocs_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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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6-20 15: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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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6:26:2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轻风 发表于 2017-6-20 14:09
帖子是论坛删除,我们希望能拿出相关证据,不能是一口之言!公平,公正!

就此事发表下个人观点:1、论坛提供这个网络交流平台,就有责任对发帖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提供的证据有没有证明的效力都要严格把关。往往受众很容易盲从,引起舆论哗然,给当事人带来负面的影响。(就说此事,如果情况不属实,当事人的名声已经造成了影响,第二天到单位遇见一个就问一遍,试问哪个受的了,人口多的单位更是亚历山大,一张口能解释给所有人听一遍吗)2、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内容应该屏蔽,法院的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布还删除当事人信息呢。比如指名道姓某某欠债还钱,曝一张借条证据就登出来了。法院审理借贷纠纷还要查明事实呢。3、希望论坛严把法律法规这一关,给大家呈现真实有说服力的曝光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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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6-20 16:36:2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河蟹掉了,快递都到家门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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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6-20 16:45:0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法院也公开老赖的真实姓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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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6:54:4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忙点好,充实 发表于 2017-6-20 16:45
现在法院也公开老赖的真实姓名了。

那是公开老赖,老赖是债务人,就是已经被认定他有这个欠款要还了,在没搞清事实之前不叫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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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6-29 14: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畴隐莲初 发表于 2017-6-20 14:13
你在啊,我以为你去喝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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