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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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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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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3 08: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个体参保人员: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在职人员缴费为3246.36元(按2016年全省平均工资60%取缴费基数3065.00元计算)。根据滁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灵活参加社会保险退休人员医疗救助金缴费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7年7月1日起,对全市灵活参加社会保险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办理退休手续),每月应缴纳的医疗救助金(现行标准每人每月10元)将在其本人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入资金中直接扣缴,个人不再缴纳120.00元大病救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参保人员2017年9月30日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地税局征缴大厅缴费,缴费后持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到人社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登账。
特别提醒: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到退休年龄的个体参保缴费人员,请持有效证件到我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核算后,凭开据的缴费通知单缴费。
业务办理单位:来安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人社局院内)
联系电话:0550-5631016,0550-5632696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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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7-3 11: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缴费基数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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