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县示范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即将开始,为缓解小班新生招生压力,扩大小班招生规模,尽可能满足社会需求,并有效利用示范幼儿园城北分园优质资源,经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特制定2017年秋季小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所有2017年秋季入园的小班全部移至城北分园,面向社会招收新生小班幼儿240名(含招商引资企业法人子女、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台胞子女等,请上述符合条件的家长带有效证件按时报名,逾期不补),开设8个小班,小班结束后移至总园上中班、大班,总园不再开设小班。 二、招生条件 (1)年龄满三周(2013.9.1----2014.8.31前出生)的幼儿; (2)新生入园体检合格,持有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证,无传染病; (3)具有来城户口(新安镇九个社区的居民户口)和瓦岗十里村居民,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 三、招生地点:城北分园。 四、招生时间:2017年8月4日 五、招生方式 提前3天向社会公告报名时间及条件,采取按招生条件符合者排队登记报名,(含招商引资企业法人子女、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台胞子女等)。如当日登记报名人数不超过240人,则全部录取;如超出240人,则按照登记报名的幼儿顺序进行摇号录取240人。8月4日上午(7:30—11:00)受理资料登记,登完即止,下午2:30所有领到号的家长到幼儿园参加摇号,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方式见园内公示),摇上者到登记处进行登记注册,未摇上者请及时离园。 六、提供材料要求 1.幼儿户口簿原件、接种疫苗卡、妇幼保健院的入学体检合格证明。 2.军人适龄幼儿优先,需提供军官证和部队政治机关证明到县双拥办审核登记。 3.招商引资企业法人子女需提供企业法人证件。 4.幼儿户口不在本县城,父母在县城工作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户主为幼儿父母的房产证原件或相关买房证明,父母工作单位证明
来安县示范幼儿园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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