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叶娟娟 - 

[曝光台] 处理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8-17 00:26:2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还是找个律师跟水安谈比较好点,有理说理。堵门这样偏激的做法还是少搞为妙。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46 天

连续签到: 2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8-17 01:58:0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才能真正公正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46 天

连续签到: 2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8-17 02:02:2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号雷锋 发表于 2017-8-16 21:21
你能把水安搞倒了,那你在来安县就有明了?

别说风凉话啊{:mocs_1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8-17 05:08:4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744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8-17 05: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81 天

连续签到: 1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8-17 05:49:3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8-17 05:49:3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你几万不错了,大晚上的你去钓什么鱼?即使有警示牌晚上你能看见?我觉得水岸不应该负全部责任!打个比方,如果这样都能陪几十万几百万,那即使有警示牌的我可以把他扔了,然后也溺水,是不是也可以赔?你们去的时候没有警示牌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7-8-17 06:21:3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都死了还顾那么多干嘛,,水安在不出来人,就把死者弄到他办放着,那时候就有人出来了,水安还能没有责任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7-8-17 06:24:5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不是小孩子,自己难道没责任吗,别一出事了就拿死者来博同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8-17 06:35:1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电视台来拜访的视频我看了,采访她妻子的时候明显没有多么的伤心,看来只是想多要点钱。再说了你跑到人家的施工现场去不管你是干嘛的,人家完全可以把你当做小偷或者是损坏他公司为目的去的,这时候他已经同意给你安葬费就已经出于人道主义了。你想一想人家可是国企在安徽省都还是能说上话的还能怕你去堵大门吗,还是楼上说的对最好走司法程序。我相信事情搞大了你也不会有什么好处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