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曝光台] 再次强烈要求取缔大余郢街道养猪场。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54 天

连续签到: 11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分享到:
发表于 2017-8-22 08: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余郢街道林勇养猪场,离居民最近处,仅二十米远。几年来,不断扩大规模,已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存环境。我在八月一日发帖已经叙述过。今年以来,居民多人多次打市长热线反映;7月23日部分群众又到半塔镇上访;8月7日,有人又实名举报到县政府。半塔镇政府在“来安论坛”上给予了回复,镇信访办打电话说“六十天内给予处理答复”。我们在坐等处理结果。不管林老板的背景如何,我们将维权到底。所有上级有关部门的回复,录音,电话记录,时间,地点,人物,实物图片等资料及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文件等。我们正在收集整理。万一走到法律程序,此,就是证据。如果真的走到那一步,就不是林老板一人之事了,有关部门领导也该问责吧? DSC00248.JPG DSC00249.JPG DSC00250.JPG DSC00251.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8-22 09: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猪肉可吃,街道猪不可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7-8-22 09:17:0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污染环境,更不应该在街道上,肯定有背景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8-22 09:38:3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沟里都是肥水,怎么不想着种菜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8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8-22 10:11:3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的林老板,难道他爸也是李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54 天

连续签到: 11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7-8-22 14: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外# 发表于 2017-8-22 09:07
猪肉可吃,街道猪不可养。

谢谢老外顶帖。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54 天

连续签到: 11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7-8-22 14: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penn_chen 发表于 2017-8-22 09:12
你以为大余郢首富,没有关系吗?搞不好把你抓起来

首富,也不能无法无天吧?谢谢你的关心。既然举报了,就没有怕他。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54 天

连续签到: 11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7-8-22 14: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未来 发表于 2017-8-22 09:17
好污染环境,更不应该在街道上,肯定有背景的,

背景肯定有。否则他怎么敢说“告到国务院都没有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109 天

连续签到: 20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8-22 16: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养猪固然是致富的门路,,但是不能破坏环境,影响居民生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8-22 17: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我就跟你说过,你在这里叫破天也没用,直接打环保部投诉,什么都解决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