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W_W~ - 

[曝光台] 国家干部找人打架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7-10-7 18:57:1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尸走肉 发表于 2017-10-6 20:28
要没要钱都清楚,就连警方都知道非要10万块钱

狗腿子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7-10-7 18:59:0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尸走肉 发表于 2017-10-6 20:28
要没要钱都清楚,就连警方都知道非要10万块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7-10-7 19:05:2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公安机关处理,你们就看着办吧,不要天天在这里逼逼叨叨,没有用,我知道你也是个干部,天天在这里说是我们的错,有点脑子都知道你是个团伙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10-8 09:54:3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真的。一开始看见标题还挺气愤的,干部打人致重伤,现在居然还有这么大胆的人!!但是,看了全部评论和医院诊断书,第一,说是重伤,但是却看不出来任何伤,第二,说是警察不闻不问,但是明明人家就第一时间去处理了,第三,看了底下的评论,对发帖人的素质真的很怀疑,脏话连篇。至于事实究竟如何,不会因为哪个人的话而改变,我相信论坛是帮助正真需要帮助的人,而不是成为某些人制造舆论的工具,我只能说,对于一开始就不说事实,而且至少素质不算太高的人说的话,我是不太相信!公安机关以及乡镇工作人员牺牲国庆假期,维护一方稳定,你们围着家人团聚过节的时候,他们却坚守在工作岗位,希望还他们一个公道,不要让让他们伤了神,再伤了心!个人意见,不喜勿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10-8 11: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杨郢近些年来的风气真是搞坏掉了,闹访、发帖制造舆论氛围,作为给管理部门施压的工具,最终的目的不言自明。有证据早就公布了,没有证据还在人为制造矛盾,只能说“呵呵”。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7-10-8 11: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真相只有一个,我也相信干部的素质,广大网友也不想想,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干部难道都是给那些泼皮无赖欺负的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10-8 11:31:2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相信村干部会打人,更何况还是一个村的大家还认识!看不到重伤在哪里!既然说是重伤那为什么不把检查报告发上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10-8 12: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故的前因后果不说个明白,很难分辨是非曲直。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7-10-8 13:18:1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在这里说了,我们开始走法律程序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10-8 18:51:0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W_W~ 发表于 2017-10-8 13:18
不要在这里说了,我们开始走法律程序了

要不到钱,你不就想着法子弄钱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