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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48910231/2017-00298 | 信息分类:行政审批 | 文 号: | 主题分类:其他 | 名 称:《年产50000吨生物(秸秆)固体颗粒燃烧项目》环评批前公示 | 生成日期:2017-10-25 | 关 键 词: | 信息来源:来安县环保局 | 内容概述: |
《年产50000吨生物(秸秆)固体颗粒燃烧项目》环评批前公示
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年产50000吨生物(秸秆)固体颗粒燃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0吨生物(秸秆)固体颗粒燃烧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半塔镇兴隆乡
| 建设单位:
| 滁州市鑫晨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滁州市鑫晨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半塔镇兴隆乡新建“年产50000吨生物(秸秆)固体颗粒燃烧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总面积6000m2,总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本项目租用来安兴隆磁粉厂内现有厂房以及办公楼(其中生产车间为面积约为1200m2,办公楼约为250m2;新建原料堆场500m2,成品堆场300m2。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50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包括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烘干粉尘、粉碎粉尘。
烘干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经循环冷却+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经计算,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0125kg/h,排放浓度为8mg/m3,SO2排放速率为0.35kg/h,排放浓度为224mg/m3,NOx排放速率为0.275 kg/h,排放浓度为176mg/m3;烘干粉尘排放速率为0.125kg/h,排放浓度为16mg/m3。烘干粉尘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热风炉燃烧废气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
经预测H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004023mg/m3,出现在下风向282米处,最大值占标率为0.45%,低于相应质量标准限值;H2排气筒排放的废气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282米处,其中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011mg/m3,最大值占标率为0.11%;SO2最大落地浓度为0.02831mg/m3,最大值占标率为5.66%;最大落地浓度为0.02224mg/m3,NOx最大值占标率为8.90%;各废气均低于相应质量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后中产生的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0.125 kg/h。经预测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5133mg/m3,出现在下风向148m处最大值占标率分别为5.70%,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可达标排放。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因此,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均采取降噪、隔声措施,经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收集的粉尘和烟尘。
收集的粉尘回用生产,收集的烟尘和员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因此本项目固废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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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办理部门:
| 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2350704
| 传真:
| 0550-5612936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昌路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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