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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文化] 来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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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18: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消息来源:来安县文广新局信息公开 > 信息浏览
原文链接:http://zwgk.laian.gov.cn:800/ope ... a143141f000003.html


来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县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我县于2006年5月全面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发展情况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经县编委批准,成立来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县文化馆合署办公,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保护的活动场所和空间,添置必要的器材和设备,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数据库、展览厅、排练厅(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库,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县文化工作的一个抓手和平台,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今年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教体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来安县“戏曲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建立来安县“戏曲进校园”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制度。


二是组织培训学习。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宣传活动,研究讨论、安排部署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传承和保护工作。


三是建立城乡申报保护工作联动机制。我县地理位置独特,非物质文化遗产底蕴深厚,是全市仅次于凤阳的一个非遗大县。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民间艺人相继辞世,一些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正濒临失传、灭迹。我们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力度,确立城乡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申报项目、申报主体。如:水口镇的“镗舞”;汊河镇的“拜香凳”、“高跷”;半塔镇的“求雨舞”;张山乡的皖东民歌《皖东淮调》;施官镇的“跑马灯”等将在近年内分批组织申报。


四是积极申报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2010年12月,经我县推荐申报,市政府批准我县洪山戏传承人吴德才、顾红霞,秧歌灯传承人章思林、白曲传承人徐秀山、李奋勤,手狮灯传承人付国先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代表性传承人。2011年6月,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们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014年5月,又增补了杨宗菊为市级洪山戏传承人,宣永明为市级《白曲》传承人。


五是大力扶持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展示展演。我们先后扶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秧歌灯、洪山戏、白曲、手狮灯分别参加上海世博会实物、图片展览,参加中国农民歌会、安徽省首届民俗文化节(在铜陵举办)演出和滁州市民间花灯大赛。在2012年2月首届永阳花灯节上展示多项非遗项目,在4月份举办的中国·来安白鹭岛生态旅游文化节开幕式、“来安县迎五一首届席家花园美食文化节苏皖两省四地(南京、滁州、来安)戏曲票友演唱会上,省级非遗项目“手狮灯”、“秧歌灯”、“白曲”分别参加演出。2013年5月,洪山戏传承人吴德才,携洪扬剧团赴上海市黄浦区进行公开演出,把我县这一古老的戏曲打入全国最大的都市;10月,县非遗中心在县剧院举办了两省一市洪山戏、扬剧名家、名段演唱会,深受来城人民的欢迎。2014年6月,县非遗中心组织洪山戏、扬剧赴江苏泰州兴化市进行交流展演。2015年6月份,县非遗中心在县文化馆举办了苏沪皖两省一市戏曲票友演唱会,20多名戏剧名角从不同地方赶来,演唱会上,洪山戏、扬剧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进一步展示。今年6月,我县开展“非遗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活动,宗菊洪山戏剧团倾情演出的革命现代剧《刘胡兰》,赢得了广大师生的喜爱和赞誉,并从全市20多个小戏小品申报剧目中脱颖而出,参加了8月5日晚在市人民广场举办的2017年滁州市民营院团小戏小品展演比赛。


六是支持非遗传承人兴办专业或业余剧团。省级洪山戏传承人吴德才、顾红霞自2006年起先后兴办了四家专业剧团,长期在皖东、苏北、苏中等城乡演出,每个团每年演出400场以上。吴德才在江苏扬州大力培训新学员,在泰州注册成立“小百花”扬剧团。2016年9月份,解散达半个世纪的原洪山戏剧团的老艺人又联合组建了“艺峰”洪山戏剧团。市级传承人、市政协委员杨宗菊组建了“宗菊”艺术团,使洪山戏、扬剧这一古老艺术不仅在来安大地上焕发新生,而且走出了滁州市、安徽省,得到了更广泛的弘扬传承。


    七是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重点保护乡镇。如独山乡的“手狮灯”、大英镇的“秧歌灯”、水口镇的“丰收锣鼓亭”、汊河镇的“高跷”、半塔镇的“女子龙灯”、施官镇的“跑马灯”等,每个乡镇建立一支表演队伍。


八是加大非遗保护传承队伍的关爱扶持力度。积极帮助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活经费、传承场所、收徒传艺、服装乐器、演出展示、资料留存等方面的困难;来安德才洪扬剧团,2016年推荐参加全省“百家民营院团”评选工作一举通过,并获省厅资金扶持。2014年底我们扶持秧歌灯传承人章思林在大英镇举办秧歌灯和学员培训班,拨款6万元,培训新人30人,促进了传承工作的开展。我局也及时将上级扶持非遗传承人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果


一是建立省、市、县三级保护名录。首批录入普查范围的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有10类61项。县政府公布的县级项目19个,其中民间文学30项,民间舞蹈9项,民间音乐11项,曲艺6项,杂技1项,民间手工技艺1项,传统戏剧2项,民间礼俗1项。其中,“洪山戏”、“秧歌灯”、“手狮灯”、“白曲”等4个已列入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市级名录,,雷官板鸭制作工艺等5个被列入市级非遗名录。


二是整理完善非遗项目档案。编印《来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汇编》,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来安县非遗普查工作进行了详实记录,成为来安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档案的基础。


三是编撰出版非遗书籍图典我们在普查中对搜集整理的文字、图片、曲谱等资料进行分类梳理,经过专家研讨,对项目内容进行多次论证研究,并报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通过,统一印刷、出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调查汇编·滁州遗韵—来安卷》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


四是储存一批非遗音像资料。这批非遗音像既为今后非遗的延续和传承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子孙后代留下了珍贵的影音图像资料。


五是组建和培养了一支队伍通过深入挖掘、保护和培训等多种途径,在县内外组建立了一批非遗项目的传承队伍和专业或业余表演团体及班社。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后继人才严重不足。现在我们县从事戏剧活动的大部分是过去扬剧团改制后分散在各地的演员,年龄普遍偏大,愿意通过培训从事戏曲活动的年轻人很少,致使“洪山戏”、“白曲”等非遗项目面临后继乏人的窘境,“秧歌灯”、“手狮灯”表演队伍也面临人员老化问题。


二是保护传承经费不足。县级每年20万元的免费开放经费,仅够用于文化馆免费开放和组织的一些户外大型演出活动,没有专项经费支撑,很难进行常规化、系统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培训工作。这一状况将在2018年得到改善,非遗保护经费已经县领导批示列入2018年财政预算。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解决好非遗表演展示队伍断层问题。1、打造馆校联合,馆校互动机制。拟和县职高联系,拟在县职高建立一支“秧歌灯”表演队,手狮灯表演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排练,组织参加全县的大型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充满活力,代代相传。2、以乡镇文化活动为依据,在大英、独山、半塔等地组织开展培训,组织年轻人参与到手狮灯、女子龙灯和秧歌灯等表演队伍,逐步解决人员老化和后继乏人问题。3、在县文化站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习基地,不断培训人才,充实非遗队伍。


二是解决好非遗传承和融合发展问题。密切围绕省、市、县级非遗项目,着力提升、打造我县非遗品牌,为经济发展服务,为文化强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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