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来安县委办公室 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县经济开发区、汊河经济开发区:
为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着力打造深化综合医改“来安特色”,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和《关于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滁办发〔2017〕1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围绕构建人民满意的医疗服务体系,以转换用人机制为核心,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以健全人员聘用、岗位设置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为重点,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创新管理体制,整合人才资源,优化队伍结构,逐步建立起符合公立医院特点、人才发展规律、体现岗位绩效和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的人事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发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作用,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职责,负责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资产管理、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行业监管,相关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监管工作。公立医院作为执行机构,实行院长负责制,拥有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副职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权。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逐步取消医院院长行政级别,实行医院院长聘任制,由县医管会聘任,聘期为每届4-5年,连聘不得超过2届。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副院长由院长提名,经县医管会研究同意后,由卫计行政部门聘任。卫计行政部门领导一律不得在公立医院兼职。医院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公立医院落实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权之间职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改革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方式。按照医院“建设发展靠政府、日常运行靠服务”的理念,县政府重点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经费予以足额保障;医院日常运转所需费用(含各类人员费用),由医院从服务收费中列支。县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办法,由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报县政府批准。
(三)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由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根据公立医院服务人口、规划设置和发展需求预测等情况,依据《医疗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的床位数。本着“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探索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
(四)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开展试点的公立医院的周转池事业编制纳入岗位设置基数,由县人社部门动态调整岗位设置,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由其自主确定岗位。岗位总量中,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5%,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0%。实行资格准入制度。鼓励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对安保、物业、保洁等已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五)实行人员定岗聘用。医院根据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定的岗位总数范围内,按相关政策要求,自行组织实施竞聘定岗。
(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定岗人员统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任手续,理顺医院和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对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可长期聘用。聘用合同应作为公立医院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规范聘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或终止等制度。
(七)实行公开招聘。公立医院拥有选人用人自主权,除国家政策性安置、国家规定的涉密岗位等人员外,由医院根据学科发展、岗位需要和核定的人员总量,按照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自行招聘,招聘结果报县级卫生计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备案。卫生计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对医院紧缺和高层次人才,由医院按照相关条件要求,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采取自主培养和高端人才引进相结合,着力培养一批专业特长明显、业务技术精湛、医德医风高尚的业务骨干。建立健全住院医师、专科医生、全科医生、专科护士等培养培训制度。完善医学人才评价体系,将岗位业绩作为晋升职称的主要依据,将基层服务经历作为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对服务基层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竞聘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九)合理确定医院工资总额。坚持“以收定支”,在保障医院正常运行和合理发展需要基础上,公立医院合理编制工资总额预算。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指特殊岗位津贴)构成,并保持适度增长。公立医院年度的绩效总量以上年度绩效工资水平为基数核定。工资总额与服务质量、数量,与医疗服务收入(不包括药品、耗材、大型医学设备检查收入)占医院总收入比重挂钩,与控制基本医保费用增长挂钩,与控制医院资产负债率挂钩。具体数额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卫计、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各公立医院的综合绩效考核情况统筹确定。
(十)完善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公立医院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继续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结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优化工资结构,提高基本工资所占比重,逐步建立公立医院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十一)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实行分级考核,县医管会负责制定公立医院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加强对公立医院内部考核的指导,引导公立医院不断提高社会公益服务水平,医院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强化内部员工绩效考核。公立医院在核定工资总量内,按照目标绩效考核结果,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医院的绩效工资分配。健全绩效考核体系,推行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病人满意度及医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指标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合理体现不同岗位的差异,兼顾不同学科之间的平衡,并向临床一线、关键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十二)合理确定院长薪酬水平。实施院长年薪制,院长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收入水平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平均收入水平保持合理关系,院长年薪总量原则上是本单位职工人均年收入的1-3倍,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院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根据考核结果,由财政部门安排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县卫计、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明确承办机构、人员,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报卫生计生部门批准,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二)强化工作落实。公立医院人员岗位总量核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中,医、药、护、技各岗位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并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控制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数量,根据医院事业发展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合理使用编制和岗位,预留一定比例的编制和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
(三)营造改革氛围。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民主管理,及时回应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做解释沟通工作,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中共来安县委办公室 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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