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7]22号
安徽省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国土资房告字[2017]22号 经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17】27号、136号),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及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建筑
限高
| LASZ2017-43
3403817
BA0689
| 县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北侧、平阳河东侧
| 41917.4㎡(62.88亩)
| 商服
| ≤2.2
| ≤40%
| ≥15%
| 50米
| 40
| 7100
| 3600
|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 LASZ2017-44
3403817
BA0134
| 建阳南路东侧、峰汇国际南侧
| 13025.30㎡
19.54(亩)
| 商住
| ≤2.6
| ≤30%
| ≥
30%
| 60米
| 商业40
住宅70
| 2228
| 111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方式公开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挂牌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申领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进帐户)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1月24日17时之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
七、挂牌时间为:
2017年11月17日8时至2017年11月27日9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与我局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50%首付款,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付清。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
联系地址:来安县城河西路
联 系 人:张欢 徐国平
联系电话:0550-5612863 5681160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一)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帐 号: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
(二)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帐 号:3400 1737 2080 5041 0040
(三)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
帐 号:2410 4010 2100 0014 707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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