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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来安法院判决公平与否?全县人民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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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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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 21: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来安县南城美都业主委员会,前物业于2016年3月14日自行撤出小区,多收的物业费,仃车费,车辆蓝牙卡押金不退。多次商谈无果,业委会开全小区业主代表大会决定起诉前物业。然而法院的判决令全体业主失望。除了一项还在小区做广告的以外(如果这个也不支持业委会的话,我们将立刻广告牌赶出小区)。业委会全部败诉,而且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使我们起诉费、上诉费、律师费共损失一万五千多。业委会将抗争到底,到省高院国家高院据理力争。将判决书公布与众。如有提问看到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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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两图是前物业移交给业委会的台帐,上面勾的部分眉的明明白白公用电费:36/年。下面勾的是垃圾处理费每户每年住宅36元,商业120一年。法院的判决书:公用电费代收代交;大家评论是与否;二、商业120/年。说明了物业再收商户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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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小区总平面图,图中画的园圈中无房屋标志,初中学生都能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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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11-1 21: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服法院判决,据理力争是你们的权力。不过,你们也要想想;为什么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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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 22: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外# 发表于 2017-11-1 21:58
不服法院判决,据理力争是你们的权力。不过,你们也要想想;为什么会败诉?

为什么会败诉你心里没点B 数么?党管一切能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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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11-1 22: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往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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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11-1 22: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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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11-1 22: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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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11-1 22: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到败诉的原因,继续往上告,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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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11-1 23:00:1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市里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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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23: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法规的制定是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就是执行法律的人是不是在钻法律的空隙。去年轰动全国的山东聊城辱母案一审判决后,在媒体介入暴光后,轰动全国,在一片谴责声中国家高院派人二审,结局如何上网搜聊城辱母案便知。我们相信法律会最终作用公正判决。似来安法院判决,任何物业拔腿跑了多收的各种费用不退,押金不退。不造成孩子骂娘啊;千斤力抬不动一个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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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11-2 07:19:1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这个东西是“不能让全县人民”来评价的。虽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真理只有一条,却不一定掌握在多数人的手里。法院是依据法律法规条款办事,您认为合理的,但却不一定合法。继续上诉,走法律途径解决是对的,但是哗众取宠就欠妥当了。请看国内的国外的那些示威游行,多数人都是被少数人利用了,最后还是要以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为重。因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还是“法”呀!只有规矩才能规范行为。别再告了,找一找自身的原因,才是构建和谐小区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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