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收起左侧
楼主:小野 - 

[本地资讯] 来安县“中央大道景观工程”已立项!项目总投资: 约4500万元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 21: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外# 发表于 2017-11-2 14:49
你这人真固执,人家说了,就一定有不完善的地方,管理员只是向我们通告一下,你问那么多干嘛?

谢谢你帮我解释{:mocs_3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 21:5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么么嗒 发表于 2017-11-2 14:44
[quote]老外# 发表于 2017-11-2 14:15
管理员同志说的清清楚楚,自己不看清楚,。。。。。。[

只是分享一下,这也不是个人能够决定的{:mocs_41:}
具体的你可以到文章中,找原文链接点进去看{:mocs_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11-3 09: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 天

连续签到: 2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11-3 21: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的头像好有个性哦!赞{:mocs_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