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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故事会——河南性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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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4 18: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9月,河南洛阳警方侦破了一件离奇大案,一男子在地下室挖地窖,先后囚禁6名坐台女当性奴,期间两名女子被杀害。

犯罪嫌疑人李浩,男。是洛阳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现年34岁(2011年),南阳市新野县人。跟妻子育有一子。先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直到警方抓捕当日,周围邻居都不知道地下室还有性奴大案,他们都以为警方在挖什么赃物。

据周围邻居介绍,平时李浩跟他妻子看起来感情很好,没什么异常。李浩的同事称,他平时都按时上下班,看不出像坏人,不过很少参加同事聚会应酬。

囚禁坐台女的地窖隐藏在地下6米深处,先通过一个3.4米深、有梯子的竖井,再通过一个4.7米长的横井才可进入地窖,竖井、横井直径约为50厘米。其间,要经过装着锁具的6道铁门才能进入地窖。如此之深,还有多达六七道的铁门,被囚禁的女孩儿即使大声呼叫,外面的人也根本不可能听到。有一根白色的管子和下面的绿皮管,它一直通到地窖内,用来保证地窖内有足够的氧气,但即使这样里面依然阴暗潮湿,空气十分污浊。

地窖不足20平方米,高2.43米,在距地面1.1米的地方,用木板隔成两层,上面是床,下面有液化气罐、煤气灶、热水壶等,电从外部接入,最多的时候,李浩在这里囚禁了5名女子,吃喝拉撒的东西,由李浩负责运进来或者清理出去。6名被囚禁的女孩都是李浩从洛阳市不同的KTV、小美容美发店、按摩店等场所诱骗,囚禁到地窖内的。

李浩2009年8月份开始挖地窖,同年10月份骗来第一个女孩子,并强迫被骗来的女孩子参与挖地窖,最后一个女孩于破案前2个月被骗来。6名女孩中的2名由于反抗,被李浩于2010年下半年和2011年7月杀害后,埋在地窖内。

被囚禁的女孩子身边还配备了电脑,但没上网,供她们打游戏,看影碟。犯罪嫌疑人李浩在将6名女子诱骗、囚禁之后,强行与这些女子发生性关系,且平时对这些女孩“调教有方”,女孩子们不仅毫无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

大约2010年的一个晚上,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之后,将尸体就地掩埋。在此之前,为了“杀一儆百”,李浩将一名“不听话”的女子芳芳打死后,也掩埋在女孩们居住的“房间”角落里。

李浩的作案动机是通过视频裸聊赚钱。在地窖内,警方发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地窖内既没有无线网络信号,也没有网线,这台电脑供被囚禁的女孩看电影、听音乐用。 真正用来裸聊的电脑在李浩购买的地下室内,为了防范被囚禁的女孩儿在裸聊时趁机求救,每次裸聊的时候,李浩都亲自控制,裸聊完之后就关闭电脑、拔掉电源。裸聊的价格是半个小时50元,一个小时100元,通过支付宝结算。

李浩的“性奴房”设施齐全,除4处设计合理的洞口、横向隧道和两个小房间外,“性奴房”还专门设置了通风系统。在地窖中,还发现了用于做饭的许多工具。面积虽不足20平方米,但生活所需的用具几乎一应俱全。

在通往“性奴房”的横向地道中,在囚禁女孩们之初,李浩曾每隔两天送饭一次,但后来嫌“太麻烦”,干脆为女孩们购置了做饭的工具。但送菜、饭的时间也是不定时的。

民警在对被解救女孩询问时发现,她们对被囚禁期间的描述反映出,李浩对女子“照顾有加”。直至见到民警之前,这些女子甚至“忘记了恨”。最让民警们不能理解是,被解救女子中,竟然有人在民警调查过程试图袒护李浩。

李浩对女孩们的洗脑是很成功的。其次是,这些被解救者很可 能被迫或自愿参与了对另外两个被囚女子的杀害。李浩借此控制她们的心智。“看过案卷的人都睡不着觉。我办案十多年来,从没遇到这么残忍的事情。”经查,被囚女子和李浩在地窖中的生活几乎完全“丧失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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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云轩主人 发表于 2017-11-5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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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5 16: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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