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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农民叔叔 - 

[曝光台] 毁林挖山无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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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11-10 21: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用的,这就是来安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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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1 05:32:0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今生相欠 发表于 2017-11-10 21:00
没有用的,这就是来安的特色!

同意你的话法,但处理不平我会继续上告,我会联系媒体,下来爆光,我现在土地确权书在我手里,村委员会开的土地证明我也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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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11-11 20: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叔叔 发表于 2017-11-11 05:32
同意你的话法,但处理不平我会继续上告,我会联系媒体,下来爆光,我现在土地确权书在我手里,村委员会开 ...

联系安徽公共频道或者安徽经济生活频道的记者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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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06:36:0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太对了,县林业派出所和乡派出所来看过了,我等等结果怎么执法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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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11-12 16: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1_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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