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新来城电子警察和部分乡村道路电子卡口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公示
项目编号: czcg201710-013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采购人地址:来安县境内 联系电话:0550-5612281 3、采购代理机构:来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 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来安县城河西路 联系电话:0550-5631144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来安县新来城电子警察和部分乡村道路电子卡口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czcg201710-01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 4、采购内容:来安县新来城电子警察和部分乡村道路电子卡口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三、定标日期及中标(成交)公告期限 1、定标日期:2017年11月7日 2、中标(成交)公告期限: 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13日 四、中标(成交)情况 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名称:南京卡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贰佰柒拾万元整(¥2700000.00元) 第一中标(成交)标的:详见交易文件 第二中标人候选人名称:扬州顺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贰佰捌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整(¥2899980.00元) 第一中标(成交)标的:详见交易文件 五、谈判小组名单 谈判小组名单:张进、赵德付、陆求伟、卢书陶、武明
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联系人: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 0550-5612281 采购代理机构:来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 联系电话:0550-5631144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来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室提出投诉,监督检查室联系电话:0550-5681223。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
招 标 单 位 :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代 理 公 司 :来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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