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标识 A.1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标识要求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标识应符合民政部《“中国社区”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和《“中国社区”标识规范应用手册》的要求。 A.2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中国社区”标识 A.2.1 “中国农村社区”标识的使用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标识应使用规范,标识不应单独使用一部分,标识本身形态不应被修改、扭曲或者再创造。 A.2.2 “中国社区”标识含义 “中国社区”标识由图章与文字组合而成,整体色彩以中国红为主色调,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寓意吉祥。图形整体呈开放的菱形,内部包含中国结图章,菱形与中国结象征汉字“区”字,标出社区对特定地域的依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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