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其它] 用“正”字记数的由来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99 天

连续签到: 11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分享到:
发表于 2018-1-2 10: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两湖布衣 于 2018-1-2 10:57 编辑

用“正”字记数的由来
                                  正字记数.jpg
     现在每逢选举,每逢需要投票表决结果的时候,现场监票、记票、唱票的人,最常用的一种记数方法就是,在黑板上用“正”字记数,这已经成了中国人的一种习惯。那么为什么要画“正”字来记数呢?
     估计真正知道来历的人不多。说来其产生历史不长,倒也十分有趣,这个简单易懂的办法,是从过去戏院司事(记帐先生)们记“水牌帐”的方法演变而来的。
     清末民初,上海的戏院俗称为“茶园”,一般都是有个正方形的舞台,楼上的座位被称之为“花楼”,左右偏座被称之为“包厢”。楼下正厅是达官贵人预定下的,他们携娇妻美妾来看戏,为了让自己贵气外露,不与那些“下里巴人”混杂,这些人的座席前有八仙桌;下等的座位就是条凳长桌,看戏的人可以喝茶听戏。初时戏院还没有门票出售,老板就让“案目”(服务员)到门口去招揽客人,每领满5位入座,司事(记帐先生)就会在黑板上写出一个“正”字,并标明某案目的名字,这在概于当时的案目文化程度不高,或根本不识字有关。然后由案目负责计数、收费。
     这种计数方法随着戏院实行门票制后就作废了,但是因为其简明、易懂、一五一十好计算,又在众目睽睽之下,极便于公众监督,就流传了下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8-1-2 11: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99 天

连续签到: 11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8-1-2 11: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关注鼓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8-1-2 15: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比数豆子透明多了{:mocs_24:}{:mocs_24:}{:mocs_24:}{:mocs_24:}{:mocs_24:}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8-1-2 16: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石匠 发表于 2018-1-2 15:18
赞一个!比数豆子透明多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72 天

连续签到: 16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1-2 16: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8-1-2 19: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两湖布衣 发表于 2018-1-2 11:08
谢谢关注鼓励!!!!!!

{:1_367:}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99 天

连续签到: 11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8-1-3 10: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石匠 发表于 2018-1-2 15:18
赞一个!比数豆子透明多了

数豆子比它要早啊!!!谢谢老师关注!!!!{:1_367:}{:1_367:}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99 天

连续签到: 11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8-1-3 10: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关注鼓励!!!!{:1_367:}{:1_367:}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99 天

连续签到: 11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8-1-3 10: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关注鼓励!!!!!!{:1_367:}{:1_367:}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