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散文随笔] 清明追思——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8-4-3 22: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站在琅琊山口, 点点忆,终身憾,梦中和您话家常。似海恩情难报答,泪流满面望天苍。买一把鲜花,点燃一柱清香。一堆香火祭奠,保后人安康。每次上香点烛,恭敬之心油然而生,那些埋没已久的音容笑貌,重新清晰鲜活起来。一柱香袅袅娜娜,乃似一个先人魂兮归来,笑纳亲人们的孝意。那缭绕飘逸的青烟灰,一落一升,烟沉沉刺了我眼,悼哀思之泪。
         尘灰一次次飘浮,那不是先人为我们送上的一个个祝福吗? 恍惚间,不像吊唁、祭奠他们,倒像是串亲戚一般,仿佛我那离世的亲人们还和生前一样,在闲聊……所以我和家人总要在墓前静默――就好像以前倚在你们的膝头,听你们闲话。听——风在抚花,鸟在歌唱,花簇落满衣襟,让点点相思凝聚成泪,氤氲在淡淡的花香里…清明,与其说是一场祭祀,我更愿说它是一场思念的盛宴!
         一场灵魂深处的交谈,有阴阳相隔的悲痛,有无法抹去的关怀,有祈祷美好的心愿!因为亲情无界,血缘无界,爱,无界!我希望我离世的亲人们,即使我们不在同一时空,我依然祝福你们:永世安好!
         今又逢凄月,追怀感恩忆。 陌口纸飞灰,不觉泪沾衣。
         清明节,让我们一起追思,怀念亲人,感恩父母!此生,我们珍惜,今生,我们惦念,浮生一卷漫西风。

                                                                                     2018年4月清明夜色时/老外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8-4-4 06:47:2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4-4 07:47:0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7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8-4-4 08: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浮生漫卷西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8-4-4 08: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8-4-4 08: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8-4-4 08: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7_318:朋友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4-4 08:47:1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8-4-4 08: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朋友,问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63 天

连续签到: 15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4-4 10: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