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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一事同人 - 

[曝光台] 给来安县委书记、县长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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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8-6-10 10:36:4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居委会”出来走两步!辩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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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0 10:56:3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史主任想干嘛就干嘛,我作为业主怎么不知道我们小区换物业,南城美都是你史主任的私有财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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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0 11:15:0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南城美都的一员,我想说句话。业委会在解聘前物业之后,招聘新物业并签署合同。我们业主都不知情。我想问一句,这到底算不算公开呢?反正我觉得我作为业主,一点知情权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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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8-6-10 11:21:2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换物业是需要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2╱3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这个过程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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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0 11: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作为一个比较了解事情始末的社区普通工作者想说几点自己的看法:1、南城美都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初,你们业委会的成员到社区寻求帮助,社区一直派专人积极配合你们的工作,直到南城美都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2、南城美都第一次更换物业公司,你们业主委员会自己聘请的物业公司,在此过程中社区没有给出任何的意见,完全是你们业主委员会自主行为。3、你们自己聘请的物业公司和你们合作不到两年,你们又觉得人家工作做得不到位,单方面想解除合同,并且在合同没有解除之前,没通知任何相关上级单位的前提下,你们又聘请了佳臣物业进驻南城美都。一个小区有两个物业公司在服务,这样下去受伤害的肯定南城美都的业主,而且这样只会造成更多的安全隐患。在你们新老物业公司没有正式交接完成前,让我们社区怎么给新物业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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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8-6-10 11:22:5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发基本没用,新文曝光下或许有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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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0 11:23:3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出意外已经是换的第四个物业了,物业三六九换我们业主根本就不知道物业在哪负责人在哪,以后在有什么事业主委员会能不能开会研究一下,不要一人当权,想换物业就换物业,现在卫生依然又脏又乱,车子乱停乱放,楼道电动车充电线肆意乱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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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8-6-10 11:23:4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南城美都业委会主任史良文,今天在论坛上发给来安县长、书记一封公开信的内容属实,如有虚假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孙主任我递解聘书给你时在你们一楼左侧办公室,当时坐你对面的一个男的(不知姓名)我转身走了,第二次递交整改通知和聘物业合同复印件给你时在二楼,你不要。第三次递交告知书时我向街道办余主任反应你不接资料,余主任叫我先送去,她打电话给你的,送材料时你在社区门口叫我送到大厅去说有专人负责处理小区事人。当时是下午四点左右,我要求你们去小区看一看,处理小区垃圾问题,你到楼上不下来,你们那时有滁州市里人来检查,若不是你们社区的书记拦着,我就向滁州市检查的人反应你这个不办实事的主任了。你还打电话给不让备案的唐经理叫他打电话给我劝我走,哄他说备案以后处理,有此事,需要唐经理出来说两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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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0 11: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然熙宝贝 发表于 2018-6-10 10:11
都是利益关系,一根绳上的蚂蚱……

我想说的是,南城美都两个物业公司都是他们业主委员会自聘的。谁和谁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自己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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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0 11: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半个塔人 发表于 2018-6-10 10:10
老物业与居委会有利益输送,完毕!

老物业和新物业都是业主委员会自聘的,所谓的利益输送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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