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定范围及对象 来安县2018年春季末面向社会专项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018年上半年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2.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不在来安县辖区内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三、时间安排 来安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组织2018年上半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春季开放期间开展本次专项认定工作。 1、网上申报。6月22日至6月29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申请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2、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照片务必加盖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人自行前往体检医院体检。 3、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7月2日-7月3日。工作时间8:30至12:00,14:00至17:00。 (2)确认地点: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教体窗口﹙三楼A区教体窗口A11﹚。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报名系统方能生效,凡未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届时关注来安县政府网) 5、颁发证书。8月10日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具体时间见来安县政府网通告)。 四、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后下载,用A4纸张双面打印、签署姓名并贴上照片(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备注姓名和学科),非双面打印的申请表不予受理),外语教师资格申请人,请在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首页,“申请资格种类”栏,注明申请的语言种类 ;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正反两面A4纸张复印件); 3.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在来安县工作的单位证明;
??4.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鉴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2018年上半年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7.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8.提供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底);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登陆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下载,A4纸双面打印,单页打印不予受理),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的照片处也需有体检医院加盖部门公章;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放入档案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