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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元桂专栏] 不靠谱的“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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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9 15: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靠谱的“想当然”
               周元桂
“想当然”一词有个活泼可爱的“想”字,就是被“当然”坏了。词典给“想当然”的定义是:凭主观推测,认为事情大概是或应该是这样。故而“想当然”有点先天不足,其遗传基因是主观认定,没有准星,其质地是偏狭脆弱。表现在看待人或事,常持思维定势,从狭隘层面不加分析地主观判定,得出的结论总是有失偏颇,甚至大谬不然。有个经典故事讲,从前有一个老人与朋友闲聊时,常会提到对面太太的衣服从来都洗不干净,晾晒时总有斑斑点点。一天来了一位细心的朋友,他多方位观察一番后,对老人说:“不是那个太太的衣服没洗干净,而是你家的窗玻上灰渍斑斑。”老人讶而愧之。还有一例:今年夏初的一天,笔者去西郊散步,见到一个小女孩手拿扫帚追逐一只蝴蝶乱扑,不小心把晒在自家门前的酱盆弄翻,孩子吓得疾遁而去。其母闻声而出看究竟,恰好看到邻居家一个稍大些的男孩急匆匆跑回家中,于是她便认定是这个男孩弄翻了她的酱盆,从而引发两个孩子的妈妈大吵起来。直到真象大白后,冤骂人者才惭颜愧退,“冤案”之战才偃旗息鼓。这一则“想当然”之事例,竟惹了祸,令人啼笑皆非。
“想当然”之思维方式形成的原因,在于当事人的心性狭隘任性,举止浮躁浅薄,致使眼眸上有了灰渍,又总爱轻率地下结论,如此偏执的情性,无论外界事物多么爽气昭然,其视觉也会斑斑然、灰灰然,识人做事,难免出偏差,常与“误”字打交道。只有不抱成见,多角度观察事物,视野才会豁然开朗,思维才会清晰灵敏,判断下结论才会言之凿凿而精准。宋代大文豪苏轼诗云:“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爱想当然辨情断事的人,都忽略了此道。这类人习惯站在自己角度下结论,看到的只是“庐山”的一个侧面,便以偏概全而想当然地断言下结论,其结果误事伤人不合情理。
视事观物常有“想当然”毛病者,往往自信自赏而不觉,久之,容易变得过敏而多疑。典型一则古例是:曹操途经其义叔吕伯奢家,吕老汉立即令家人捆好猪待杀,自己去买酒,以盛情招待曹操。然而,当曹操听到磨刀霍霍声时,以为吕家人是要杀他,他便先开了杀戒,居然杀了吕伯奢一家九口人。曹操多疑所酿成的惨祸,显然要归因于可怕的“想当然”(此例对英雄曹操是瑕不掩瑜)。还有一则有趣的故事:北宋理学家邵雍长途跋涉途径一山村时,向一农妇讨水喝,农妇舀了瓢水递给他,还拿了一些碎草放进瓢中。邵雍觉得受到了极大的污辱,但因十分口渴,还是边吹浮草边把水喝下去。之后,邵雍愠颜正色问农妇何以在瓢中加草来辱他?农妇从容笑答道:“你气喘吁吁,一定特别渴,必然会大口而急速地喝下凉水,容易呛坏身体,加草是为了让你喝慢些”。闻之,邵雍感动得热泪盈框,深为自己的想当然之存疑发问而愧悔。最著名的一例是:南宋奸相秦桧与宋高宗赵构合谋,以“莫须有”的罪名(诬陷岳飞有野心、欲谋反)杀害了岳飞。所谓“莫须有”即“也许有吧”,此乃强势认定之凶险的“想当然”。其恶果是酿成千古大冤案。
“想当然”一旦修炼成“偏见”,人便戴起有色眼镜,越发超常的自信“高明”起来。习惯性存疑,便几乎成了通病。自己意外的事,不是先察其究竟,而是“疑”字当头, 只管往最坏处想,“善”从良玉上窥出瑕疵,从良士身上“悟”出劣斑。 “非”字开头,势必一谬到底,衡量事情便没了准星,误识误判便常有发生。无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还是人际交往中,人们都或多或少存在着想当然地决策、行事、待人接物之毛病,从而至有各种矛盾不断产生、不协调不和谐的事就会层出不穷。可见,“想当然”的危害性决不可等闲视之。
                     作者住址:安徽来安县三中     电话:1895502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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