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通知公告] 来安县国庆氛围营造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3]偶尔看看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8-9-29 09: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升挂国旗。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学校要悬挂国旗。居民小区、大型宾馆、商场超市、旅游景区、车站、医院、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银行、电信、移动、联通、电力等“窗口”服务行业,要结合实际,积极创造条件悬挂国旗。升挂国旗严格遵守《国旗法》的相关规定,做到严肃认真。
(二)公益广告。
全县各主要街道、公共场所的大型立柱广告、灯箱广告、电子广告屏、公交站台等户外广告牌,各单位网站(网页)、宣传橱窗均布置安排有“欢度国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创建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宁洛高速高架桥、中心街龙门架悬挂庆国庆标语要更换到位,烘托出喜迎国庆的节日气氛。
(三)环境整治。
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要强化环卫巡查考核,确保路面洁净,加大查处力度从重处罚渣土运输过程中滴漏等违章行为,使全县街景立面整洁、有序。
(四)街景美化。
公安局、老大马平交路口、七里红绿灯东北角、建阳路与清流路十字街路口、蝴蝶公园、新安镇政府门前等区域要摆放花卉盆景,搭建带有国旗图案或庆祝国庆的图案和文字的花坛,美化公共环境。
(五)夜景亮化。
国庆期间要开启公共建筑构筑物的灯光设施,城区灯箱、霓虹灯、喷泉等亮化设施应在10月1日全部启用,开通亮化,打造美丽夜景,并确保重要节点和建筑物亮化效果。夜景灯光每日开启时间为19:00至23:00,确保烘托出节日期间灯火辉煌、五彩缤纷的夜景气氛和亮化效果。
(六)城市管理。
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来城门店无出店经营行为,无未经批准在公共场所设临时摊点行为,无乱堆放、乱挂晒、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搭建等“六乱”现象。
(七)重点景观安排。

1、蝴蝶公园建阳路路口(万城国际南出入口)设计制作庆国庆文明交通主题景观宣传。

2、蝴蝶公园公安局门前设计制作庆国庆主题景观宣传。

3、七里公园建阳路路口设计制作扶贫庆国庆主题景观宣传

4、来城东出入口设计制作扶贫庆国庆乡村振兴主题景观宣传。

5、四里岔广场设计制作扶贫庆国庆文明旅游主题景观宣传。

6、来复路、来舜路出入口国庆节氛围营造;负责11个社区国庆节氛围营造。

7、工地围挡国庆节氛围营造。

8、政务大楼国庆节氛围营造,督促指导人武部、来城中小学及十二个乡镇国庆节氛围营造。

9、裕安西路沿路企业国庆节氛围营造;104过道沿路企业国庆节氛围营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112 天

连续签到: 20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9-29 10: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祖国母亲过生日,支持,赞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4 天

连续签到: 1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8-9-29 10:35:5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6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8-9-29 10: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8-9-29 12:20:2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4

组织活动:2

签到天数: 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8-9-29 14: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6 天

连续签到: 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8-9-29 14:54:1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29 18:01:4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8-9-29 18:41:3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8-9-29 19: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