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安与清流县的不解之缘 周 元 桂 如今,来安人提到“清流”二字,颇有亲切感,潜意识里总认为它与来安有着近亲般的不解之缘。但又说不清道不明二者的“血缘”关系。针对此,作者特立题以浅考之。 隋末唐初时,来安与清流县为一体,即此际的清流县是含今之来安境域和老滁县境域之大县(姑且称之为大清流县)。也即此时的滁州只领大清流、全椒二县。唐景龙三年(709年),将大清流南北向“纵剖”分开,西域仍称清流县。东域之新县起名为“永阳县”。于是滁州辖清、永、全三个县,如此格局度过200年。南唐初,改“永阳”称“来安”,之后,来安县安静地穿越了北宋至南宋初。由于宋金的南北割据,频频交战,处于江淮之间的滁州百姓屡遭兵燹屠践。来安乃金国常攻打南宋的扬州之常经之地,更是多灾多难的受害之邑,邑民纷纷陆续南逃,邑境一度近乎荒废,户口锐减(志载:“户仅百余”)。按当时的规定,县邑人口不足5千者不足于设县,来安因此而被送回“娘家”——并入清流县。后来由于清流县境域过大不便管理,便又恢复来安县。南宋前期来安与清流便合分过两次,第一次是绍兴五年(1135年)并入,于绍兴十八年(1148年)分出;第二次是乾道九年(1173年)并入,于淳熙二年(1175年)分出。随着南宋中后期民生相对安定富庶,自1200年之后,来安县也不例外地安定富足起来(50年前相官乡曾于南宋女墓中出土的金边玛瑙碗可证)。 明初,由于朱元璋把滁州视为皇家的后院,便在滁州境内屯粮、屯兵,专设马政(其时的管马机构称作“太仆寺”)以“坐派”滁、来、全三县的养马任务。如此,滁州便成为皇都(南京)的拱卫之地。多窍的朱元璋还想到了将滁、来、全三县合为一个整体板块而便于统一管理,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号令顺畅。于是“省县(来安)并清流、全椒俱入滁州”,即把清流、来安、全椒一同并入滁州。那么三县原本都隶属滁州,谈何“并入”?尤其是清流县本来就是州治所在地,更谈不上“并入”,概念何属?仔细体味县志文段的语气便知,此“并入”乃指“拚合”。即三县合为一个滁州整体(隶属凤阳府),亦即来安和全椒都并成清流县,清流域境就是滁州地域。此乃名副其实的大滁州也!那么,此拚合意图何在?窃以为,朱元璋不仅为了上面已述的三县为一体之利索、灵动,还因其老家凤阳已升为“府”,让滁州三县为一体隶属之,显得凤阳府以皇都南京有直接对话之近。,从而满足了朱元璋重故里之心理需要。 洪武十三年(1380年)十一月,因丞相胡惟庸被以“谋反罪”诛杀,朱元璋由此而废丞相制度。地域建置也相应变更,让已并入清流为州地的来安、全椒又从“大滁州”中析出,各自复为原先滁州的隶属县。从南宋中期至明初200多年里,来安建置遭遇了三次并入(全椒仅一次),且每次都以并(合)后十二、三年时间,又重新从清流析出复(来安)县。前两次是因为来安先天不足,后一次则属于皇帝别出心裁。无论哪种情况,对其时的来安百姓来说,都乃坎坷遭遇也! 关于南宋时来安第二次并入清流县之后的复县时间,县志记载是在淳熙二年(1175年)。对此,笔者疑而辩考之。道光版《来安县志》的“修蜀记” 栏目云:乾道九年(1173年),来安县因百姓大量逃亡南方,户仅过百,不足置县而并入清流县之后,“不二三年,郡守张冲复请为县,宋淳熙乙巳(淳熙十二年,1185年)之秋也,绵亘至今,皇元混一区宇”。其中的“淳熙乙巳之秋也”,并非指郡守张冲至1185年始报请。因为张冲于淳熙二年(1175年)任滁州郡守,第二年便卸任他去(据光绪版《滁州志》),显然不能如此理解。而应理解为,张冲报请复(来安)县之后,直至乙巳年(1185年)上级才批准下来(或才付诸实施)。并且之后一直为县建置,绵亘之元朝。此《修蜀记》作者乃元代人汪景恬。元朝距宋朝最近,所以当是可信的。故而,来安第二次从清流析出复称县的时间,应在1185年,即从并县(1173年)至析复再称县,共为时12年。这与绍兴年间的第一次并、复的时长为13年大体相同,是比较合乎情理的。试想,若按县志说1175年便复县,间隔只有2年时间,那就是刚合并就析复,徒劳得不可思议。这一错因,很可能是先贤们在修志时从旧县志上照搬过来所致。因为旧县志错处相对较多,例如,旧县志对绍兴年间的第一次并县与复县表述为:“仁宗时,邑罹慌乱,人户仅百余,不堪置令,议改为镇”。就误将宋高宗说成宋仁宗。 古人修志因受诸多因素限制,难以做到处处精准。有点瑕疵,再所难免。故而后人在崇仰先贤贡献之功的同时,也不能一概虔信盲从,致使误谬流传。笔者此质疑当否,祈望此文能引出同仁们的高见。 作者住址:安徽省来安县三中 电话:1895502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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