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通知公告] 来安电动自行车可上牌买保险,最高赔付3万!保险有多重要?点进来看看,你就明白了~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8-11-8 11: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来安县公安局 于 2018-11-8 11:47 编辑

汽车出了事故有保险公司可以理赔那电动自行车呢


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

已占来安县事故发生总量的大多数

而且存在闯红灯、逆行等诸多乱象


从今年开始

来安的电动车也可以上牌

微信图片_20181107111422.jpg

微信图片_201811071114222.jpg



微信图片_20181108104750.jpg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032.jpg


结合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的通告,现就电动车保险事项如下解读:
一、本次参保的电动自行车是指须经公安机关登记,安装防盗号牌的二轮电动自行车。
二、本次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预存移动话费200元(分月全额返还)或直接缴费130元均可享受:盗抢险三年,防盗设备三年,第三责任险一年。
三、电动自行车保险解读:
1、适用条款:“爱车无忧”适用《电动自行车盗抢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037.jpg


“出行无忧”适用《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



       在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支付相应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驾驶法律允许运营的非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2、责任、保额、保费:“爱车无忧”承担保险电动自行车的全车盗抢保险责任,新车赔偿1200元,两年以内车辆800元,两年以上车辆600元,三年保险费60元。指投保车辆遭受经公安部门确认且30天后未能破案的、有明显现场痕迹的盗窃、抢劫行为所致丢失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出行无忧”承担保险电动自行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第三者的损失及驾驶人员的人身伤亡损失的赔偿责任主:累计责任限额25000元(其中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责任限额5000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00元);车上人员人身伤亡责任:累计责任限额5000元(其中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责任限额2000元)。
        年保险费30元。指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驾驶人员自身遭受人身伤亡所需相关费用,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3、特别约定:1、第三者责任保险绝对免赔率:全责20%;主责15%;同责10%;次责5%;2、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绝对免赔:100元。
       4、【责任免除】请您认真阅读以下约定责任免除事项,如有疑问请拨打95518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042.jpg
爱车无忧”对以下事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利用保险标的从事违法活动;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
(三)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饮酒、吸毒或者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标的;
(四)保险标的在竞赛或在营业性场所修理期间;
(五)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标的;
(六)保险标的停放时未上锁;
(七)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出险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盗抢或报案证明;
(八)保险电动自行车因私自改装、加装致使整车性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九)保险标的非全车被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抢或损坏;
(十)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标的被抢劫,抢夺;
(十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十二)保险人知道保险标的被盗后二十四小时内未报案,或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未发现失窃;
(十三)被保险人的间接损失;
(十四)本保险单中载明的免赔额。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046.jpg
“出行无忧”对以下事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叛乱、罢工、暴乱、核反应、核辐射及辐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四)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五)保险车辆违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关于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违规安装驱动装置,造成风险增加的;
(六)行政行为、司法行为;
(七)核爆炸、核裂变、核聚变;
(八)放射性污染及其他各种环境污染;
(九)保险车辆载客或载重超过核定人数或重量的20%(含)以上的;
(十)被保险人自身的人身伤亡;
(十一)保险车辆上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十二)保险车辆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十三)被保险人所有的或由其保管或控制的财产损失;
(十四)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驾驶保险车辆造成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十五)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十六)被保险人与他人协议中约定的责任,但没有该协议时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十七)任何间接损失;
(十八)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十九)保险车辆造成动植物、标本及其他不易鉴定价值的财产损失;
(二十)本保险列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及其以下的损失;
(二十一)保险车辆竞赛、测试、在营业性修理场所维修、保养期间;
(二十二)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或在其他被非法占用期间;
(二十三)保险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
(二十四)保险车辆拖带车辆或其他拖带物;
(二十五)保险车辆作为犯罪工具;
(二十六)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051.jpg

电动自行车保险理赔须知:

1、出险后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拨打95518(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提出申请索赔。
2、索赔资料:“爱车无忧”索赔需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备案证、保单、银行卡(非信用卡)、当地派出所报案回执(报案回执中应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截止X月X日,该被盗车辆尚未侦破“的证明)。
3、车辆被盗经公安部门确认且30天后尚未能破案的,且提交的索赔材料齐全,保险公司在3-5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
4、“出行无忧”索赔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事故需提供公安机关(交警)出具的事故证明。
特别提醒:用户若骗保被查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你会买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吗?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101.jpg

“电动自行车出事故,赔偿是难题。”可能许多私家车车主都碰到过这样的情况:

行驶在路上,一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因对方无保险往往只能自认倒霉。而一些发生在电动自行车之间或电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就更令人头疼。但是,在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是个绕不过去的关键词。

据了解,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方面有遇到诸多问题,其中一项就是由于电动自行车无保险导致涉及电动车的事故赔偿难度大,受害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也有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事故致贫的。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058.jpg
对于一些电动自行车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来自中低收入家庭,
由于他们的赔付能力较弱,一些轻伤事故时无论是现场处理,还是经济调解难度都很大。
一旦发生重伤事故,受害者需要一大笔抢救治疗费用,有时连医疗费用落实都十分困难。
如此一来,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事故,赔偿调解是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
同时给交通事故处理和调解工作增加了难度。而让电动自行车可以上保险,就能弥补一些缺憾。

真实案例
电动自行车被盗赔偿案例
近日,安徽来安县水口镇高隍村饶某顺利领取了1200元被盗电动车车辆补偿款。
该村民将车停在水口某超市门前被盗,因购车时安装了智能防盗系统,
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报了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当即将情况向人创天地物联网科
技有限公司进行通报,
该公司立即派技术人员对该被盗车辆轨迹进行追踪,
但车辆已驶入南京市六合区。
为了降低群众损失,民警与南京警方联系
继续侦查力争破案,
同时帮助受害群众与人创公司沟通理赔事宜,很快得到赔偿回复。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104.jpg
电动自行车找回案例
1月26日上午,安徽来安县居民谢某报警求助称:
自己前几日在青龙街办事,因为下雪,就将所骑的电瓶车停放于此后离开,
一天后,当回来准备将电动车骑回家时,却找不到自己的爱车。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107.jpg
民警在询问时得知,失主谢某前几日刚安装了电动车智能防盗系统,
民警立即与系统研发单位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根据车辆注册信息,
很快发现了遗失车辆的行动轨迹,原来是谢某记错了位置,虚惊一场而已!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110.jpg
当民警将电动车送到谢某面前时,谢某激动地说道:
“这个电动车智能防盗系统装的太值了,东西不起眼,效果很明显!”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112.jpg
电动车被盗追回案例
12月24日21时,安徽来安警方获悉:县人民医院有人电瓶车被盗。据电动车失主田某反映,自己新买的电动车停放在医院院内,后发现“不翼而飞”,幸运的是电动车已安装智能防盗设备。民警立即与人创科技公司公司联系,同时调取医院内监控视频,23时许,在人创科技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根据车辆注册信息,很快发现了被盗车辆的运行轨迹。最终,民警在附近街道一拐角处,找到了被盗的电动车。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115.jpg
受害人看到自己失而复得的电动车后连声道谢,并称:“如果没有安装智能防盗设备,电动车肯定就找不到了”。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117.jpg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电动车与小车事故赔偿案例
9月27日,吕某驾驶电动车在路口,与戴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双方负同等责任,保险公司共计赔偿4218.88元作为电动车赔付机动车的修理费。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120.jpg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123.jpg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132.jpg





微信图片_20181108105055.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11-8 11:29:4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和存话费挂上钩了,哪来那么多套路呦!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8-11-8 11: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偷电瓶不要车子,电瓶能被找回来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8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8-11-8 11:50:5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牌太贵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8-11-8 12:20:0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11-8 12: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预存移动话费200元(全额返还)免费安装,是政府和通信公司多次协调为了百姓不增加经济负担的基础上,让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是利民惠民的好事,是公安机关推动民生警务的一项举措,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11-8 12: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湘皖 发表于 2018-11-8 11:39
如果偷电瓶不要车子,电瓶能被找回来吗?

4月30日上午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区一酒店东侧发生一起盗窃电动车电瓶案件,来安警方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并通过已安装的电动车防盗系统,发现被盗电瓶在来城活动轨迹,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盗窃电瓶嫌疑人作案车辆为一辆银白色无牌面包车,犯罪嫌疑人驾驶作案车辆往舜山镇方向行驶。办案民警在舜山镇派出所的配合下,查出犯罪嫌疑人为盗窃前科人员孙某某。


办案民警在依法对孙某某住处检查时,发现被盗电瓶及大量电瓶外壳,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望风而逃。来安警方立即以盗窃立案查处,并于5月9日在滁州警方的配合下,将孙某某当场抓获。


经查
孙某某,为盗窃“三进宫”人员,孙某某因生活拮据而其本人又好逸恶劳,2018年1月以来孙某某在滁州、来安两地疯狂盗窃电动车电瓶。现孙某军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深挖盗窃案件30余起。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滁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期待您的关注,感谢您的支持!






“平安来安、来者皆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11-8 12:51:3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为城市套路深,我已回农村,哪知道农村套路更深,呵呵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8-11-8 13:00:2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只能呵呵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11-8 13:11:4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