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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刑警] 我还能再偷400天,16岁就不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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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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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09: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警方破获2名未成年人流窜盗窃手机案
1月15日,安徽来安警方经过工作,仅用一天时间迅速破获一起手机店被盗案,抓获嫌疑人两名。
经查,1月14日凌晨1时许,嫌疑人石某(男,14岁,安徽明光市人)、孙某(男,14岁,江苏省盱眙市人)流窜至来安县新安镇建阳南路某手机店内,撬开卷闸门入室盗取店里柜台各种手机共计25部,价值4万余元。接到报警后,来安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并在滁州市公安局、明光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于15日下午13时许在明光市将两名嫌疑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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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民警了解,嫌疑人石某、孙某两人长期无人管教、有家不回,流窜于浙江、湖北、江苏、安徽等地入室盗窃,赃款用于高档场所挥霍消费,曾被多地警方抓获,但均因年龄不满16周岁被释放。石某交代有一次偷了70多部苹果手机,但仍因年龄而无法处理,随后胆子越来越大,在网络搜索不满16周岁盗窃等相关法律条款后,石某更加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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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警审讯石某时,石某有些得意地说:“我还能偷400多天,因为我快到16岁了,那时我就不偷了”。面对这种情况,民警也是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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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嫌疑人在民警带领下辨认现场后,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通知其家长带回严加管教。
投稿人:来安县公安局政治处  王晓丹
  编辑:高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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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0:27:4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要改写相关法律法规,像这样的和杀人的情节严重的,就要坐牢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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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0:43:2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不论年龄大小都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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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0:53:5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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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0: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磐石 发表于 2019-1-17 10:43
这样的人不论年龄大小都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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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1:12:0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逗比,长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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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9-1-17 11: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法律保护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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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2:22:2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姿势了,我16岁前怎么没想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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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3:18:5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网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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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9-1-17 13:31:1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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