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滁州市委任职决定!机构改革后2家新单位正式挂牌!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1-30 18:39:0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揭牌运行
    1月30日,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举行揭牌仪式,成为本轮机构改革后全省首家揭牌运行的市级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委常委、副市长贾海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焦艳出席仪式并为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滁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揭牌,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爱农等领导班子、全体干部和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主任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前,贾海峰主持了干部宣布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焦艳宣布了市委任职决定,朱爱农代表新成立的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

贾海峰、焦艳为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揭牌

贾海峰、朱爱农为滁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揭牌


2
滁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挂牌
      1月30日上午,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并举行挂牌仪式。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葛建荣出席会议并为市委编办揭牌。
      葛建荣代表中共滁州市委对“中共滁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挂牌表示热烈祝贺。
      市委编办主任张显忠代表市委编办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表示坚决拥护市委决定,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决心在市委和市编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归口管理下,恪尽职守、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在新的起点奋力推进滁州机构编制事业迈上新台阶。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吕祖碧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市委关于市委编办领导班子任职的决定。市委编办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及挂牌仪式。



来源: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滁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0130_139599_1548844748416.jpg
20190130_139599_1548844748493.jpg
20190130_139599_1548844748566.jpg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6 天

连续签到: 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9-1-30 20:44:4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30 21:47:5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31 08:16:4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4 天

连续签到: 1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9-1-31 08:39:1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9-1-31 08:53:2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31 09:12:1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31 10:02:4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95 天

连续签到: 18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9-1-31 10: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9-1-31 14:47:1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