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我要咨询] 这地方搞什么的?都公示了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2-14 11:48:4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拟同意来安县清流路与来安大道交口 西南侧地块控规方案批前公示

来安县清流路与来安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位于我县老城区中心位置,为便于城市开发,指导城市建设,我局委托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编制了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本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征询利害关系人及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规划。如需听证,请至县规建局提出书面申请。

一、公示地点:

来安县政府网站(http://www.laian.gov.cn/

二、公示时间:

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3月13日(共计30日)

三、联系人和意见反馈方式:

1、联系方式:来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用地规划股

2、邮寄地址:来安县规划科技馆三楼;邮编:239200

3、联系电话: 0550—5612643,联系人:李君健张康叶

四、公示单位:来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9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9-2-14 13:35:5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数造房子。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9-2-14 14:20:1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是建五中新校区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2-14 14:26:3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心希望来安开发区能多引进些大型企业能提高工资和待遇。不要一直造房子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6 天

连续签到: 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9-2-14 14:35:3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2-14 14:36:5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虎不吃肉 发表于 2019-2-14 14:26
真心希望来安开发区能多引进些大型企业能提高工资和待遇。不要一直造房子

对奥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9-2-14 14:57:2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2-14 15:23:4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哪里呢???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80 天

连续签到: 17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9-2-14 15: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划干什么用的?大家不好提意见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6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9-2-14 16: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