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我要求助] 请问老大马红绿灯拍照吗?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3-21 09:42:0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老大马红绿灯拍照吗?早上太黑没看清标线,在左转车道直行了,怎么处罚?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9-3-21 10: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边不拍照,但是交通安全一定要遵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9-3-21 10:30:4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轻风 发表于 2019-3-21 10:12
那边不拍照,但是交通安全一定要遵守

真的啊?感谢,下次一定注意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73 天

连续签到: 16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9-3-21 10: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9-3-21 12:32:1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9-3-21 12:33:3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拍那是以前了,现在由于道路改造,路口的感应线都没了,但是开车还是悠着点好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9-3-21 13:36:2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溪边竹人 发表于 2019-3-21 12:33
不过拍那是以前了,现在由于道路改造,路口的感应线都没了,但是开车还是悠着点好{:7_30 ...

好的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3-21 16:00:2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3-21 20:17:4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拍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3-21 22:03:0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罚款交不完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