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隔壁你曾叔 - 

来安县火葬场严重污染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16 05:40:2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利益使然,早期村队干部卖宅基地,谁不想在城边有个房呢!就不管它地段位置了,买到地皮能盖上房子就行了。现在生活好了讲究质量了,当然能拆迁多赔点钱更好。北门复兴路这一片近十年都没有得到拆迁能不急吗。你看看七里小区往城南,拆迁户都成百万富翁了。瞎说实话,不喜勿喷。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1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4 天

连续签到: 1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9-12-16 10:39:0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9-12-16 11: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这个应该看当时是先建的火葬场还是先有的居民区,如果先有的居民小区那是政府规划的问题,政府必须承担责任。如果是先建的火葬场那就不好说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5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17 07:40:3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谁先谁后,应该移到合适的地方。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17 11:42:3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辣舞飞扬 发表于 2019-12-16 05:40
利益使然,早期村队干部卖宅基地,谁不想在城边有个房呢!就不管它地段位置了,买到地皮能盖上房子就行了。 ...

现在拆,别指望拆富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9-12-17 15:56:1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畴隐莲初 发表于 2019-12-15 13:52
以前火葬场刚建的时候周边是没什么人,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往那边住。还有滁州那边火葬场扩建后,来安的 ...

社会在发展北营盘队,离火葬场可有五佰米远,再说那遍土地是营盘,十几年前都盖房子谁家不往路边高处盖,不能往底处盖,再说安徵省那个县,火葬场不搬走了,还在市民区,只有来安县个别,东毒,西毒,北乞丐,县大老爷们你看看北门穷的,再看看复兴路和火葬场路每天车辆堵的,上班走不了,孩子上学迟都是干部不作为,三年三年又三年,几十年了还在市民区、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9-12-17 16:03:4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银之手 发表于 2019-12-15 20:58
不过是想拆迁罢了。

谁愿意拆迁?现楼房和过去的金丝笼有何区别,有我们的开门见天脚踏实地的好吗?你没摊着!摊着你、、、、、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9-12-17 16:14:2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剑封侯 发表于 2019-12-16 11:11
感觉这个应该看当时是先建的火葬场还是先有的居民区,如果先有的居民小区那是政府规划的问题,政府必须承担 ...

废话像你这样说,社会不要发展了,倒退可好回到原始几里路都没有人家,怎么可能,全椒本来在南屏山,后期搬了,巢湖县人家搬了含山县人家也搬了,只有来安个别,!!!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9-12-17 16:15:4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18 05:44:5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辣舞飞扬 发表于 2019-12-16 05:40
利益使然,早期村队干部卖宅基地,谁不想在城边有个房呢!就不管它地段位置了,买到地皮能盖上房子就行了。 ...

净说大实话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