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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机动车辆这类行为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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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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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5 09: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来安市政 于 2020-11-25 09:37 编辑

近期我部门巡查发现大量车辆停放道路人行道,造成人行道破损,影响行人出行,县市政联系县交管大队、县综合执法大队将根据《交通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
2020年11月12日晚,大型货车违法停放至来安大道(新安镇办公楼段)人行道上,造成人行道板损坏12平方,交管大队对其违停行为罚款100元处罚;县执法大队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处以2000元罚款,并赔偿路面损坏维修费用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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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20-11-25 10: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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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5 10:28:4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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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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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5 11:13:0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乱停乱放确实不对,也希望有关部门领导给货车安排个“家”。毕竟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它们帮我们运输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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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0-11-25 11: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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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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