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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来安县征地补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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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15: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来安县2019年第13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增减挂钩)〔2019〕777号)的《征收土地方案》,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新安镇平洋村境内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地类和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总面积共1.5289公顷,为集体农用地。

被征地单位
总面积
农用地
集体未利用地
 
耕地
其它农用地
新安镇
平洋村
1.5289
1.5289
1.5289
合计
1.5289
1.5289
1.5289

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的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规定执行。
新安镇: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计41370元/亩据实补偿。土地补偿费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户。方式为一次性全额支付。

三、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滁州市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它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通知》(滁政办〔2015〕37号)规定执行。根据地上附着物现场清点登记结果,按标准据实补偿。

四、被征地农业人员的安置途径
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 (来政办〔2010〕119)规定办理。

五、其它事项
本方案在公告后,报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自公告之日起60内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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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15:03:1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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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1-4-21 15: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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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18:28:2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像我们红桥那边田啥时候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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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4 06:03:1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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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4 11:32:4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说保护农耕,但是最大浪费占用农耕田的恰恰是政府,你们品,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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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1-4-24 15:41:0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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