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个人出租] 招租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21-8-9 09:45:4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屋出租
小区名称: -
房屋类型: 厂房仓库
户型: 其他
面积: 600 平方
楼层: -
地址: 位于来安县城四里岔广场,
座向: 西向
装修情况: 无装修
房屋年代: -
屋内设施: 无 | 
周边环境: 公园 银行 其他中学 
交通状况: -
权属: -
价格(租房): 8000 元
物业费: -
是否中介: 个人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133824O1411陈先生
位于来安县城四里岔广场,向西约15O米厂房出租。一楼6OO平方,可用于办厂,加工,仓库等。有需要者请联系133824O1411陈先生。
价格面议。
front2_0_Fg7cv_phXWu6MxqlBRvD9FuZedD2.1628473439.jpg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1-8-9 11:27:3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1-8-15 06:48:4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1-9-2 08:12:4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1-9-16 08:01:2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陈积海艰难的举报历程

记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公安局不按程序办案 打压举报人

中纪委、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安徽省委、省纪委、省政法委、省公安厅:

举报人:陈积海,安徽省来安县电力公司退休职工,身份证号:342322195607040015 手机13382401411。

过程回顾

  1、2012年底,安徽省滁州市承润锂业有限 公司法人陈三祥(法人是黑恶势力霸占来的),伙同陈思勇、蒋怀宝。伪造建筑工程协议书。让陈思勇作为原告,用假的收条、协议起诉承润锂业公司,拖欠工程款。蒋怀宝冒充承润锂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作为被告出庭应诉。来安县人民法院2013年5月14日下达《(2013)来民一初字第00568号民事调解书》。陈三祥等利用虚假诉讼,取得了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诈骗盗窃了我的财产。

2、我得知情况之后,在2014年3月3日,到来安县公安局施官派出所报案:

陈三祥、陈思勇、蒋怀宝伪造建筑工程协议,伪造事实,虚假诉讼、诈骗。陈三祥盗窃我在公司宿舍里的物品。

3、来安县公安局施官派出所所长王世平,民警梁志超受理了我的报警,并且做了报警笔录。2014年4月10日,王世平、梁志超联名给我下达《关于陈积海报称陈思勇盗窃一事调查情况说明》。把陈三祥、陈思勇、 蒋怀宝合谋的虚假诉讼说成是经济纠纷,把陈三祥的盗窃犯罪,变成是合法占有。通过伪造的证据,施官派出所变花样保护犯罪嫌疑人。

4、2014年4月17日,由施官派出所李副所长专程给我补发了《来公(刑)不立字(204)017号》不予立案通知书。该通知书内容回避陈三祥涉嫌虚假诉讼、诈骗、盗窃犯罪事实。

5、我向来安公安局申请复议。2014年4月23日,来安县公安局副局长潘立厚主持案件调查会议,王世平、梁志超、我和我女儿陈雪莲参加,潘立厚在听取了事情叙述后,明确说:盗窃事情王世平没有向局党委汇报。

当面要求王世平立即侦办,向局领导汇报,再向陈积海反馈。那个时候的我心情非常激动,终于看到了希望。于是2014年4月24日,针对我所报案子的经过,我写了《致来安县公安局的一封信》寄给来安县公安局党委每位成员。

6、来安公安局指派陈金林(刑警中队长) ,戴文学(施官派出所指导员)等人调查侦办。2014年5月26日,该案当事人(庭审时以被告身份出庭)承润锂业原法人代表 蒋怀宝在来安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受询问。(笔录纸6页)

7、2014年6月25日,来安公安局给我下达《来公(刑)不立字(2014)01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把该案的事由写成陈思勇等人涉嫌案,回避了陈三祥涉嫌虚假诉讼、诈骗、盗窃犯罪。这时潘立厚已接受了王世平等人委托,干预该案走向,性质开始转变,成为保护伞。潘立厚当面对我说,“来安法院是我们领导,法院有生效的判决,这个判决不撤掉,我们公安不好立案。”潘立厚向省公安厅法制处周新富处长汇报说,“涉案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产权没有确权,是经济纠纷。”房子没有取得房产证与陈三祥虚假诉讼、诈骗、盗窃犯罪混为一谈。把法院的判决与陈三祥的虚假诉讼、诈骗、盗窃犯罪混为一谈。潘立厚是不懂法,还是故意为之?作为刑侦学院毕业的,长期负责刑侦工作的领导,刑侦专家,潘立厚连这些最简单的法律关系都能混淆吗?

8、我向来安县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来安检察院刘文科长跟我说,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没有确定涉案主题,也没有看到盗窃案的任何材料,建议我们到法院自诉 调取证据。

9、2016年11月21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2016)皖1103民初1311号民事判决书》要求承润锂业公司在一个月内支付原告陈积海管理费(租金)175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调取了涉及该案的相关证据材料,足以证明陈三祥、陈思勇涉嫌伪造证据、虚假诉讼、诈骗、盗窃犯罪。

10、我依据南谯法院法官所调取的证据, 再次向来安公安局报案。2018年9月30日,来安公安局下达《来公(刑)不立字(2018)28号》不予立案通知书,案由变成陈积海被盗案。再次回避陈三祥涉嫌虚假诉讼、诈骗、盗窃犯罪的指控。我让他们解释,办案民警王伟和梁志超向我解释,法院是我们领导,法院生效的判决不予撤销,我们公安不好立案, 你向法院去投诉,等法院将该案撤销后,再到公安部门报案。这个案子的案底都在,说不定陈三祥因为其他的案子,能牵带这个案子。公安部门再次明目张胆的胡弄我。

11、2019年4月份,我再次向中央扫黑除恶指导组和来安县公安局实名举报:陈三祥、陈思勇虚假诉讼诈骗案,陈三祥盗窃案,刘长友涉黑、虚假诉讼诈骗案,王朝平盗窃、虚假诉讼案。2O2O年1月15日,来安公安局民警董晓飞向我下达巜来公(刑)不立字(2O2O)OO2号、OO3号、O04号、OO5号四份不予立案通知书。严重混淆是非,避重就轻,张冠李戴。回避了犯罪分子主要犯罪事实,而作出的错误决定。但我还是按程序向来安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我的复议申请,受到该案原办民警、现任来安公安局法制大队负责人梁志超的阻挠。经我举报,来安县公安局在查清事实后,只给梁志超全局通报批评。6月1日来安县纪委也只要求梁志超书面检查。

12、2020 年 7 月 3 日,针对来安公安局的四份不予立事通知书,我再次向省、市、县举报, 列举了全部证据。当面向来安公安局、来安人民法院、来安县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 投诉并向省、市、县相关领导投递举报材料。

13、2020 年 7月 10 日,来安县政法委吴九余书记在县信访局会议室,召集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纪委、政法委、信访负责人联席会议,听取了我对案件陈述。吴书记在会上,要求县公安局要严肃认真,事实求是重新调查, 向当事人陈积海反馈, 向政法委汇报。

来安县公安局表面答应,背后却不做。

法院由专职王焕东、 民二庭庭长叶宝联负责与我联系。但法院光说不做,明知道是虚假诉讼。 是冤、假、错案就是不予纠正。朱全胜检察长与我进行四个小时沟通,法律概念模糊,没有犯罪事实与已过诉讼追责时效,搞不清楚, 和稀泥。对于没看到盗窃案的任何材料,检察院为什么不追查。

14、2020年 12 月 4 日,来安县公安局党组成员、局工会主席、该案指定负责人王标,带领局经侦大队刘宁宁大队长和何平峥队长,在公安局信访室,代表县公安局,代表朱局长,口头向我宣布,陈三祥不属于盗窃。盗窃案子从一开始,我就讲不用查。其他事情都是经济纠纷(有录音录像),我要求给我书面决定,王标拒绝不给。我当王标他们面向朱新桥局长电话反应,并彔音,朱局长在电话里,认可王标代表局里的决定,我告知朱局长,来安公安局不能事实求是、违反程序的行为,我将上访投诉,朱局长说"上访是你的权力",朱局长在事后多次对我攻击、阻扰案件的调查。

15、2020 年 12 月 20 日我去安徽省公安厅上访, 省厅接警的是刑侦总队 7154 号警官,面交所有证据材料。2020 年 12月 28 日,我又去省厅上访,接警是 0058 号警官。

2021 年3 月 2 日,我再去省厅上访,接警室 054号警官。《申请省公安厅 滁州 市公安局反馈案件调查处理结果 》

2021年4 月13日,我再次到省厅上访,接警事是 0521号警官。《再次申请安徽省公安厅反馈案情调查处理结果》。

我是四次到安徽省公安厅上访,没有回复,也多次向省厅投递举报材料,中国法制网也多次把案件抄报给安徽省委,省厅。省公安厅也认为 案件90%真实,应当立案。要求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省公安厅在督办。我恳请省公安厅确实落实督办行动,阻止潘立厚的关系网、保护伞的活动。

16、来安公安局朱新桥局长(副县长),听信潘立厚谗言,作出与公安局长身份不相称的行动。朱局长拉黑了举报人陈积海的电话,放言陈积海是乱上访,头脑坏了,我不怕他等等。一面说我们会公平公正,有县政法委吴书记亲自调度,一面说加强警力,背后却安排盗窃案子不用查,和己被确定为案件的牵涉人潘立厚,还通风报信,共同商议怎么对付陈积海。朱局长当陈积海面说,要向市局领导汇报案情,背后又同意潘立厚申请对陈积海的违法监听监控。以组织名义庇护王世平、梁志超,说他俩是优秀警官。我实名举报王世平、梁志超包庇犯罪,朱局长至今不予回复,按程序对我实名举报的案件,是立案还是不立案总得给回复吧。如果是我陈积海诬告,应对陈积海采取正当的法律措施。来安检察院朱全胜检察长说卷宗里没有盗窃案的材料,朱局长说加强警力侦办,那为什么没有陈三祥、王朝平盗窃案的调查材料?2020年7月6日 我再一次书面实名举报陈三祥、王朝平涉嫌盗窃犯罪,朱局长为什么安排回复,盗窃案件不用查,又不给书面通知书。很明显朱局长是知法、违法,是在保护潘立厚、王世平、梁志超等违法干警。

17、来安县纪委是用党的纪检委名义违法、违规、违纪庇护犯罪嫌疑人,打击迫害举报人。从2021年6月1日,县纪委第一监督室黄毅主任莫名其妙的向陈积海反馈:王世平没有违纪事实,终止调查,梁志超有违纪事实,责令做检查。凭什么这样做?到7月12日对我陈积海直接进行打击、威胁、迫害,县纪委凭什么关我举报人八个小时。陈金林与潘立厚之间的斗争,是公安局内部矛盾暴露。为什么要调查我,关我?县纪委为什么要调查我举报人?当我身体出现严重情况, 请求到县医院治疗,县纪委为什么拒绝?当我晕厥倒地,120救护车来救护,我才脱身,时间是18点多钟。至今县纪委还在撒谎 说16点就放陈积海回去了,这里的录音录像监控查了吗?120出车记录查了吗?尤其是最近来安纪委第二监督室主任黄孝玉违法违纪,与被调查的公安人员在一起吃饭、酗酒,导致黄孝玉醉酒死亡。他们喝的可是茅台酒,而且喝三瓶(一瓶可以顶我们退休人员半个月工资),这请客费用是自己出的吗?他们当面高唱反腐,背后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这是一起严重的违法违纪事件。这就是来安纪委。

18、滁州市公安局在对案子调查数月后, 2021年6月2日通知我去接受反馈。市局刑侦支队张大队向我反馈,我们同意来安县公安局的不予立案决定,我们看到被盗物品,考虑到东西是你陈积海的,我们将跟对方商量,把东西还给你。究竟指的是来安公安局那个不予立案通知书,是什么案号,张大队没说,也不给书面的东西。可笑、可悲一个地级市公安局竟能做出这么一个荒唐事,是我们滁州公安的耻辱。

19、我向省委教育整顿指导组,投递的举报材料和证据材料,我到滁州市政法委九楼,(指导组办案地方)数次想当面向指导组陈述案情,但保安不让进。一次次落空,最后指导组不知什么原因,对我的举报不了了之。那么第二次中央教育整顿指导组又要来了,我还要举报。

20、几年来,我多次实名举报陈三祥等人涉嫌犯罪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来安公安局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想尽办法遮掩,明目张胆地违反程序,模糊办案。是因为害怕查出王世平、梁志超涉嫌包庇犯罪, 而我实名举报王世平、梁志超涉嫌包庇犯罪, 又害怕查出潘立厚等保护伞,现在查到潘立厚了,朱新桥局长为了保护自己,势必与潘立厚合谋。潘立厚为什么在免职后还能申请对我实施监听监控?(2O21年7月17号,来安县县委杨文萍书记电话告诉法制报记者,对陈积海的监控己撤掉,是潘立厚申请办理的)。潘立厚在8月13日亲自打电话威胁我,指令我带着举报材料到他那里去,潘立厚还能让被我举报的人来反举报我,造谣诬陷我。潘立厚还能让县纪委违法对我打击、迫害、威胁。朱局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潘立厚把持的来安公安局还能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办案吗?我再怎么实名举报,来安公安局都不会按程序办案的。直到今日,来安公安局都没有能认真和我谈过案情,因为他们不敢和我谈。我列举的事实他们不好回答,因为潘立厚不会允许他们公正调查,所以陈三祥等犯罪嫌疑人能长期逍遥法外,霸占我的资产,牟取暴利。犯罪分子不怕我举报,他们有潘立厚、王世平、梁志超等后台保护伞。

21、我的举报实事求是,没有半点虚假 而我的举报证据都是从来安法院、来安公安局、来安工商局调取,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中国日报记者、中国法制报记者等多家媒体在实施调查报道。中国法制报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多次向中纪委、公安部、安徽省政府、省纪委、省政法委、省公安厅抄报,发函,请求能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公平公正调查处理。但事情发展到来安县纪委直接对举报人进行打击、迫害、威胁,来安县公安局与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共谋应对举报人。并对陈积海非法违规实施技术监听,控制举报人的一切行踪,甚至到被举报人潘立厚亲自给举报人打电话,威胁举报人把举报材料带着去找他。而朱新桥局长说,潘立厚打电话很正常,他还是公安局党委成员。我一个老百姓能应付来安公安局吗?能应付来安县纪检委吗?潘立厚的后台,保护伞太强大了。我最近上访了中纪委、公安部、最高院,我还能做什么?

对本案提出以下疑点

1.作为当事人我多次反馈,为什么有关部门不按照相关流程给予相应的书面回复。这难道里面真的是有不可告人内幕

2.如果作为当事人的我反映问题不真实、不属实、请拿出实际证据出来证明你们的清白,

否则你们就是诬陷。拖的问题又不处理,把党和国家的法律放在哪里?

3.请问公安机关你们是如何判断盗窃案和经济纠纷案?

针对以上反映的问题,请有关部门认真思考调查后给予反馈。

我的请求:1、对陈三祥、陈思勇涉嫌虚假诉讼、作伪证、诈骗犯罪立案调查。2、对陈三祥涉嫌盗窃犯罪立案调查。3对王朝平涉嫌盗窃犯罪立案调查。4、对王世平、梁志超涉嫌包庇犯罪立案调查。

我坚信实事求是,司法公平公正。正义一定能战胜邪恶。

此致

           举报人:陈积海

            2021年8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