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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元桂专栏] 乌 鸦 文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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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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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1 09: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乌 鸦 文 化
              
                            周 元 桂
   
   时值晚秋,正是去野外观赏“枫叶红红冬牵秋”的好时机。一个晴空万里的下午,我信步往东南郊徐行。天高云淡,秋水潋滟,景象苍肃、成熟、丰盈,极目纵观,心旷神怡。突然,前方村后的一棵老树上传来乌鸦叫声,油然而生“不祥”之感。没想到小时侯人们对乌鸦的厌恶和非议在我脑际沉淀出的偏见,竞会于此时突然袭击我一下。当我注目那老棵老树与菜园、沟渠紧临时,立即释然淡定下来。因为这情景让我想起了元曲名家马致远巜天净沙•秋思》的名句:“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这一幽静、祥和、仙逸的景象,岂是不祥之兆?于是,复舒惬爽然起来。
   其实,如今世人对乌鸦的认识是多面复杂的,小学教科书里,就用《乌鸦喝水》的故事,来称赞乌鸦绝妙的智慧。科学工作者发现,乌鸦还会故意停留在烟雾中,可能是利用烟雾杀菌的作用来防病治病,而其它鸟类皆惧怕烟雾火光。可见乌鸦的确智慧出类超群,堪称智鸟、灵鸟。
《淮南子》中说“日中有俊乌,称为太阳鸟。”故而,太阳又被称为“乌轮”。由于先民对太阳的崇拜,乌鸦就被赋予种种神奇色彩。汉代,认为乌鸦是孝鸟,就连乌鸦的叫声也是哀悼死者的表现。查得《本草纲目•禽部》称乌鸦为慈鸟,“慈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看来,古人说乌鸦会反哺,并非对鸟鸦的道德绑架。古籍《说文》中说:“乌,孝鸟也。”晋初,晋武帝司马炎请李密到朝廷委以重任,李密因与祖母相依为命,为奉养祖母,坚不接受皇帝令请,并呈上《陈情表》说“乌鸟私情,愿乞终养。”意思是说,我要像乌鸦反哺一样地奉养祖母,实难从令。白居易的《慈乌夜啼》中说:“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声。夜夜夜半啼,闻者为沾襟。”白居易以慈乌自喻,寄托“舐犊情难报,未尽反哺心”的无限悔恨与哀伤。唐代,一直公认乌鸦为吉祥鸟。宋代,由于程朱理学兴盛,重究理,重考证,时人已意识到乌鸦的嗅觉极其灵敏,且喜欢腐臭味,加上乌鸦喜欢群居,人和动物每当死亡来临时,常有乌鸦在附近聚集。于是,闻鸦鸣就当作不祥之兆。这一意识流,绵传至明清时,愈演愈烈,以致人们每听到乌鸦叫声,都要吐上几口吐沫,以示去晦消邪。
在西方,人们对乌鸦的看法,同样有着从神崇到厌恶的过程。到了近代,由于西方国家的上层人物和知识界人士深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笃信“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意识到动物界“食物链”存在的科学性:物种各有天敌,相互制约而维持着生态平衡。保护动物的意识觉醒得较早。2007年,我去美国看儿子时,与同样去看孩子的四川师大退休的蒋教授,结为近距离游观伙伴。我们发现那里空旷的草坪上,乌鸦常三五成群地在行人面前“导行”,小松鼠们也频频在树上出没,似与行人逗乐。道边的小动物都不怕人。我问老蒋:“你们成都人也以‘不祥’而厌恶乌鸦吗?”他说:“是呀,天下乌鸦一般黑吗!估计华人都有这一迷信习俗。”接着他议论道:“美国环保工作堪称上乘,乌鸦敢当‘导游’、小动物`目中无人’的情状就足以证明之。”我则趣说道:“这儿乌鸦多是由于美国黑人多,鸟也近墨者黑吗!此谓之配色相呼应也!”老蒋笑曰:“这儿遍地是空旷的草坪,繁殖一些乌鸦,来个绿地毯上乱涂鸦呦!”我说:”爱屋及乌吗,美国人爱绿草坪连乌鸦也爱了!如今中国人的动物保护意识也很强,情通一理!”老蒋点头曰:“是的,科学是没有国界的。”
  中国有一种文化叫“喜鹊文化”,而美国则有着“乌鸦文化”,其实二者没有本质的区别。因为在动物分类上,喜鹊与乌鸦同属于鸦科,二者形态相似。喜鹊羽毛有白斑,尾羽长些,比乌鸦要漂亮;喜鹊喜欢站在枝头高处,而乌鸦喜欢群聚地面;喜鹊亲近人类,而乌鸦则远离人群。二者就因生活习性不同,而给人以好恶殊别的印象。随着科学的普及,这种偏见,将会化为乌有的。记得曾从报刊、书籍上看到过,乌鸦是除人类之外唯一会反哺的动物。读后,我便突然觉得乌鸦从魔鬼变成了天使,对这个貌丑曲寡、不吉不利颇惹人厌的鸟忽感亲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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