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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招人!来安红十字会最新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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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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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4 22: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红十字会关于招募红十字志愿者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倡导“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更好地帮助和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切实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来安县红十字会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招募红十字志愿者,组建长期、稳定、专业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及志愿服务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红十字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2、热爱红十字公益事业,自愿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3、身体心理健康,年龄18—55周岁,常年在县内工作或生活的社会公民,具有独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4、积极相应号召,勇于担当作为,富有爱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好团队意识,服从县红十字会或其志愿服务组织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二、享有权利
1、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和公益活动,优先获得培训和活动信息等资源。2、每年度对志愿者进行评先评优,对成绩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激励。3、有自愿加入和退出志愿者组织的自由。4、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三、应尽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志愿提供人道服务,不计报酬。2、遵循红十字运动宗旨,积极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4、保护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他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保护的信息,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5、正确使用红十字志愿者标识,不得以红十字志愿者名义从事营利活动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志愿服务主要内容

协助县红十字会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协助县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服务、社会救助、三救三献工作。选择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健康关怀、人道救助、红十字会精神传播、宣传无偿献血、宣传造血干细胞和器官遗体捐献等志愿服务工作。

五、招募时间

即日起,常年有效。

六、报名方式

1. 第一步:方式一:志愿者在电脑上搜索“志愿云”官方网站(https://www.zhiyuanyun.com/app/user/login.php)或中国红十字志愿者官方网站(https://hszzyz.zhiyuanyun.com/)实名登录注册。
方式二:志愿者在手机上的小程序搜索“志愿云”公众号,也可直接扫下方的二维码,进行实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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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志愿服务公众号

2. 第二步:手机扫下方的二维码加入来安县红十字志愿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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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管理方式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表彰办法,县红十字会具体负责对红十字志愿者进行招募、管理、培训和使用;对志愿者工作内容、时间、地点等情况作详细记载,并对突出贡献的志愿服务者进行宣传表彰。志愿活动详见来安县红十字会发布的公益活动通知。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来安县红十字会热忱欢迎各界爱心人士及团体加入红十字志愿服务行列,献出您的诚心、爱意、善举,汇聚人到力量,谱写博爱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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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4-4-15 06:33:1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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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4-4-15 08: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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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24-4-15 10:13:5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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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24-4-15 14: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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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24-4-15 14: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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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4-4-17 12: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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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0 22:11:1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没有利益关系谁干!就是亲戚都是利益关系!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只有利益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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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4-4-20 22:23:5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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