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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新闻] 小偷的住处也被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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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1 19: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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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0 09: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栋住户有人遭小偷,已报警,如再发现打死再说。  这样充满警告意味的标语,贴满每层楼的楼梯间,它居然是出自一名小偷之手。警察:“偷走6千元新台币,他自己被偷,所以很生气,贴一张要警告住户,但他本身也是在偷那栋大楼住户的财物。”  住到哪偷到哪,这名台湾31岁的窃贼,从去年9月到现在,已经连续行窃5次以上,昨天上午,他还在托儿所内偷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拿到当铺典当时,被埋伏的警察逮个正着,警方把他带回租屋寻找赃物,发现他住的大楼贴满警告标语。  原来他在外行窃,没想到,上个月自己的住处也被偷,损失现金6千元新台币,一气之下竟然写了标语,恐吓要打死窃贼,连警察都不得不摇头。警察:“你在当贼,偷人家的被人家偷到,就要打断人家手脚,你也太恶劣了。”<a href=[[[SQ]]][[[http://www.151717.com/Dispbbs.asp?boardid=60%26ID=4462%26replyID=14770%26skin=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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