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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论坛招募新闻记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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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09-3-17 10: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工资哦,论坛是义务工作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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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09-3-20 23: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在来安,不然我肯定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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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9-3-24 00: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挖掘来安地区真实、及时的新闻素材。
将第一手新闻资讯及时发布在来安论坛的来安万象板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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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3-25 17: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论坛!!!
扑捉出
来安地方即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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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4-20 15: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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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千万别用“记者”这个词,你又不发记者证,你这是执法犯法,要罪加一等的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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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4-20 16: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楼梦江南于2009-04-20 15:02发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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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千万别用“记者”这个词,你又不发记者证,你这是执法犯法,要罪加一等的噢

论坛记者属于虚拟的发表范围局限在论坛,所以并非是违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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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19: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楼梦江南于2009-04-20 15:02发表的 :
友情提示:
楼主,千万别用“记者”这个词,你又不发记者证,你这是执法犯法,要罪加一等的噢



虚拟社区职位而已,并非报社电视台的记者的含义。

如果记者二字都不可以用了,那么很多论坛所谓的军衔等级更是违法了,感谢关注,本人对法律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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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4-25 08: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取 非官方的存在合法性报道带来负面印象时候 官司如何处理 不要想的太简单了
有的关于政府性的报道 你站在什么角度报道 正面 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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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4-25 08: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6楼轻风于2009-04-20 16:55发表的 :

论坛记者属于虚拟的发表范围局限在论坛,所以并非是违法性质

在论坛上发 东西也有坐牢的 好像还报道说被政府判刑2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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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09-4-28 11: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没有关注那个案件吧?

现在已经在追究那个政府的责任了,而非发帖举报的人。

另一点,论坛的帖都有我们在审核的,不会出现与政府冲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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