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情缘 - 

放歌青春 唱响未来-2009“全民杯”来安县首届全民歌手大奖赛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6-14 15: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时候去当观众,为参赛都加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7 天

连续签到: 2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6-14 17: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10楼的五音不全没事,到时去做啦啦队还是可以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6-14 23: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香茗于2009-06-14 17:08发表的 :
10楼的五音不全没事,到时去做啦啦队还是可以的。



[s:2] 支持,但最好参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6-15 06: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能整出个来安版的张远来。
另:是不是在体育场搞选秀哇?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6-15 12: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爱青平生于2009-06-15 06:32发表的 :
但愿能整出个来安版的张远来。
另:是不是在体育场搞选秀哇?




多做点实事,我就是来安人,这是最主要的原因,没选择在滁州别的县开始做。希望家乡的人参与,对整个活动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如发现评委,会是任何一个人有偏向一方的行为,可以直接找我,向组委会提出,更为了公平公正,任何评委最后未定,更不会公开。联系人:蔡永林 电话:15609607788 全民杯群:13260702


注:我们是演出公司,详情可以登陆公司网址: www.czsmile.com.cn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6-15 15: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看不惯想说于2009-06-14 12:12发表的 :





.......

给音乐爱好者一个机会是不错,但现在这个社会投机份子比较多,打着文艺活动的旗号,大搞商业活动的例子相信也不少吧(去年剧场那个卖三无保健品的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我想楼主的最终目的是借这个活动机会给自己的公司打个广告吧,别的不说,就冲来安人我顶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5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09-6-16 00: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默默的在远方支持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6-16 20: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6楼(堕落在延伸) 的帖子

我希望对别人了解的同时,再去评论别人,拉响品牌是一个公司的目的,但很多公司有几个是真正为民为大众着想的,什么也不说,我希望大家可以用事实来证明,我不喜欢说,我喜欢做,要看到东西,我化钱,送礼品,办活动给喜爱音乐的人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让他们能多接触,而不是被一些企业商家,将活动变味,希望到时候会看到你,整个活动六天时间,相信你有时间看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6-17 08: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的活动,希望能办出精彩!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6-18 15: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9楼(太极飘飘) 的帖子

飘飘报名吧,天天给你捧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