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来安水口发生凶杀案件(后续报道)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分享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6-19 10: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我县水口镇发生了一起命案,刑侦大队民警会同水口派出所民警开展了认真细致地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通过检验、鉴定证实了当事人的行为结果,从而宣告此起命案告破。
2009年6月15日下午17时41分,我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水口镇枣林村山郑组田埂边发现两具尸体。水口派出所接指令后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在保护现场的同时向公安局相关领导汇报。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6-19 10: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卖关子了,想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6-19 10: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怎样了咳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6-19 10: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这样啊!死了也没人同情。哎,可怜了小孩。谢谢楼主报料!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6-19 10: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是什么事哟,没办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6-19 11: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是否是情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9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9-6-19 11: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卖关子了,想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6-19 11: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界到底怎么了?和谐社会,科学发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6-19 11: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乖 这样的事情 还吃醋 晕死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9-6-19 12: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好奇心!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