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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轻风 - 

胆大包天,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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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8 16: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孩子父母啊!!怎么教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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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09-7-18 19: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杀的还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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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8 20: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人吗?垃圾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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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9-7-18 23: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个教育失败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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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7-19 08: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不会就判刑 2年这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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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9 09: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非主流小姑娘一大堆,还用强J吗?

冲动害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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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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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7-19 22: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轻风) 的帖子

严惩这些无耻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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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7-20 11: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是何方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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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1 08: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s:2] 真不是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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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7-23 21: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年19岁,曾因为强奸罪被劳教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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