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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中医的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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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7-25 12: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 ,我把它收藏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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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7-25 13: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留着 有用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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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09-7-25 13:58:46 | 显示全部楼层
珍藏,对这个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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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09-7-25 14: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个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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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9-7-26 14: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楼主反对台独于2009-07-25 11:44发表的 一个老中医的偏方 :
生梨润肺化痰好,苹果止泻营养高。

黄瓜减肥有成效,抑制癌症猕猴桃。

番茄补血助容颜,莲藕除烦解酒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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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7-29 02: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载文章应标明出处!,您的这篇换了题的是我编好后发在新浪我的博客及来安论坛上的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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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07: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吧?[s:13] [s:13] [s:13] [s: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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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7-30 05: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编辑的这篇本名<<食疗良方歌一首奉献大众解百忧>>及偏方等文字是几月前我发在来安论坛,新浪网,央视网,凤凰网等大型网站我的同名博客上的,可以查到的.我坚持认为:转载文章应标明出处! 最少要有个"转"字吧? 人家花心血费脑筋编的文字,你换个题目就成你的了么?不说您是盗窃人家文字的惯犯了,但我还是不客气地说,您未免有不尊重人家劳动成果之嫌吧?!-------此风不可长啊!!
不说著作权法及网上有关规定,简单举个例子:如有人把你的孩子光天化日下抱走,换个名子,就说是他的孩,你还会说啥呢?怕你不只是会找他评理吧?===这可是说笑话了,您肚量大点-----莫气我说话太直啊?!
其实,我倒无所谓,我只是提醒你:怕你总把人家的文章抄过来都变成自己的,人家都来找你麻烦,说你是令人憎恨的文字盗窃犯,那来安论坛的形象放哪里呢?
真正能喜笑怒骂皆成文章的,那才叫文章,仅仅靠抄袭他人文章哗众取宠是不会长久的.不仅仅是来安论坛才有此规定的:转载要注明且不能冒充原创的,这是原则问题与作者个人的品格问题,不是骂几句人就能解决的啊!
"忠言逆耳利于行",恳请三思! 如能认为我说得对,那我表示感谢你知错必改,还是可以教育好的能以文交友的网上不可多得的良师益友,我将与你取长补短互相学习,让来安论坛办得好上加好,共同携手为丰富来安人民的精神生活做点力所能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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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09-7-30 11: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韧歌天韵,首先向你说声对不起!下次我一定注意。但是我确实不是在你的博客中转的,而是在一个朋友空间中看到的。在论坛确实不容易,但是我认为您在8楼的那段话是不是严重了呢?不要拐着弯好吗?大家都不是傻子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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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09-7-30 11: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韧歌天韵,谢谢你给我上了一课!确实不是故意的,望谅解!希望在论坛能认识更多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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