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感谢“来安论坛”的爱心行动!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8-2 21: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悔没有为胡石磊做点什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8-2 21: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走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8-2 21: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虽然走的这么匆忙,带着对生命的渴望,带着论坛所有爱心会员对于他的关爱离开了我们,相信他会一路走好,相信来安论坛所有爱心会员对于他的关爱会让他在另外一个世界不会有遗憾不会有孤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8-2 21: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轻风!
你的处理妥善、成熟、、细致、周到!
你辛苦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9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8-2 21: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石磊走了,带着对生命的不舍和爱恋,但是他再也不用忍受病痛的折磨了,希望在天堂的路上他不用再拄着双拐,稳稳地走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8-2 21: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都来祝福他一路走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8-2 21: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啊?这么快,什么个情况,真的是个噩耗!一路走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8-2 21: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真脆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09-8-2 21: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这么突然?太突然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09-8-2 21: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走好。。希望在天堂不会再有苦难。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