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和谐论坛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9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9-6 09: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s:2] 顶一下,说的有道理,也请版主删帖,移贴时给坛友一个理由,这也是起码的尊重!当然对于广告贴,垃圾帖,色情贴那是非删不可的,大家相互理解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09-9-6 09: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的建设和发展都要靠大家的努力,互相理解,共同进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9-6 10: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靠你我他,绝不靠某一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7 天

连续签到: 2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9-6 11: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这个大家庭就靠各位同心协力,共同努力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9-6 11: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是交流的平台,也是大家沟通心灵的地方,沟通你我,友谊常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9-6 11: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新上任的斑竹,我已经短信通知操作规范,务求不再出现无理由,无解释的操作,也希望大家在回帖,发帖的时候能考虑到相关规则,误会就是因为失误产生的。

另,楼主说的很好,精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9-6 20: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是我家,人人爱护她!如果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觉悟,那论坛一定会欣欣向荣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9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9-6 23: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1195居然写出了这么靠谱的文章,赞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07: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若水于2009-09-06 23:45发表的 :
1195居然写出了这么靠谱的文章,赞一个!!!


还能我以前写的都不靠谱?!

作为来安论坛的老友,还是第一次在事务发帖[s:68]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9-7 13: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们都知道管理层需要改进的太多,但是因为不能聚在一起开个会什么的,导致每个人的管理操作都有个人主义在里面。

以及每个人对规则的理解都有不同,如何均衡这种理解上的区别,这些问题不是努力去做好,就能够真的做好的。

更多的在于相互理解,版主既然操作了,一定是有理由,但是没有给出理由那绝对是斑竹的工作错误。

对于新上任的斑竹操作上的问题,我们需要多给建议,多给时间让他们熟悉,而不是直接就否定。毕竟就是有经验的管理人员也会因为论坛的规则不同而出现失误的操作呢。

我希望看到的是更多的理解,那个谁整天针对我搞那么多回复,我也没意见,反而认为是好事,有人不爽,就说明我们做的还不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