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轻风 - 

对于 :来安的建行让人看不懂:帖子的后续说明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13 10: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TMD狗眼,外地人不是人啊,我们来安人也有在外地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13 11: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银行那个女工作人员,有没有什么措施?

说那些不付责任的话,应该让她下岗。。。

这种人,不应该待在服务行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10-13 14: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此贴,希望能妥善解决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9-10-13 22: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舆论真强大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13 22: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行工作人员的态度还是蛮不错的,不像农行,看到人眼睛都翻翻的,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9-10-14 15: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回贴要留名于2009-10-13 11:31发表的 :
对银行那个女工作人员,有没有什么措施?

说那些不付责任的话,应该让她下岗。。。

这种人,不应该待在服务行业。

我也支持!你工资是高!可人家是学生啊~!攒两个钱容易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14 15: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6楼小宝宝贝贝于2009-10-14 15:00发表的 :

我也支持!你工资是高!可人家是学生啊~!攒两个钱容易吗~

呵呵。。。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15 22: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那个帖子这件事的结尾不知道可是这样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6 07: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监督就是对各个窗口服务行业的一种促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10-16 10: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解决了是值得表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