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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来安大度人 - 

来安民政局乱收费天下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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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29 16: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Re:2010年来安论坛聚会暨第五届年终聚会报名

虽然不知道民政部门发票是否属于合法,但是政府部门的发票应该是同一制式的行政事业性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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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29 17: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几位是个人说个人的理,一句话;来安民政局肯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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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7: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s:13] 当时收费的时候怎么不反驳,现在拿出来说。还天下奇闻,二十块就天下奇闻,那二百块不要去月球了。纯粹的没事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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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29 17: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3楼(妙妙) 的帖子

注意用词,要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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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8: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稍微聪明的人在当时都不会去反驳的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有道是秋后算帐。因有枪手出没,帖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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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1-30 08: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当局者快速回答,否则,可能来安会出现第二个周久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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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30 09: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Re:2010年来安论坛聚会暨第五届年终聚会报名

政府部门在收费项目中该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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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0 09: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的群众强势围观中。望民政部门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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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30 22: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Re:2010年来安论坛聚会暨第五届年终聚会报名

说的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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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1 09: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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