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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长写真: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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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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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0 23: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拆除违法建设也能算成绩吗?算的,还可以先让违法建筑多一些,才能大拆,就可以经常报道.


  这所谓的政绩真是本末倒置了。因懒政而得福,怪矣。。





先说一个在网上流传的小故事:有两个乡长是副县长的候选人。B乡长在打麻将时,听说A乡长发动全乡兴修水利,这显然对自己竞选副县长不利,一拍桌子站起来,其他人以为他自摸了。但是B乡长一思索,又坐下来,继续打牌。第二年,发大水,A乡因为水利工程守备,安然无恙;B乡洪水泛滥。但是B乡长光着膀子出现在抗洪第一线,频频上报上电视。这样,自然是B乡长当上了副县长 。
   说这是一个小故事,不是小笑话,因为这实在让人笑不起来。故事也许是杜撰,也许有夸张的成分,但在现实生活中,总能看到类似的影子。手边就有这样一条消息:市政府办公厅就城乡接合部建设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相关部门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落实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新华网5月16日)
   查处违法建设,本来是相关部门的分内工作。违法建设问题突出,私搭乱建现象严重,只能说明工作没做到位,管理上出现疏漏。严格地说,这也是相关部门工作中的失职,是应该受到批评甚至处罚的。如今,新的要求是查处、清理、拆除违法建设。实际上,拆除违法建设,只是解决长期积累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对以前工作失职的补救,而且到现在才大张旗鼓地查处,不可避免地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给违法建筑的户主也会带来损失,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难度。所以,即便将来拆违工作完成了预定目标,也跟不值得骄傲,不能算作成绩,更不值得表彰。
   正如紧急通知中所说,违法建设的大量存在,加大了城市化成本,扰乱了城乡接合部建设的正常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和安全隐患。既然问题这么严重,那么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什么?哪个部门、那些人应该对此负责?好像这些被当做翻过去的一页,不再追究。从前的工作失职反而成了今天取得成绩的资本,完成工作目标就是成绩显著,就会得到表彰。绕了一圈,等于原地踏步,但是成绩有了,只是不知这样的成绩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
   这也算是一种转化吧,把坏事转化为好事,把问题转化为成绩。类似的转化还能见到。整治市容卫生、规范商品市场、强化社会治安,诸如此类,今天开展这个“行动”,明天部署那个“战役”,一个比一个热闹,一个比一个高调。但是,领导们应该知道,工作是否有成效,应该体现在平时的常态管理中,而不在于一时的、短期的轰动效应。尽管在“行动”、“战役”结束后,照例会有一大堆数据证明其效果和成绩,年终的工作总结中也会大书特书一笔,可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这种临时性举措取得的成绩越大,越能反衬出平时工作的不足。所谓的成绩,不过是在还账,还平时欠下的账。
   说到这里,我也想编一个故事:A镇平时加强管理,严格执法,辖区内没有出现违法建筑,B镇平时疏于管理,监管不严,辖区内违法建设现象严重。重点整治工作开始后,A镇没有可拆的建筑,一片安静。B镇拆违工作开展的轰轰烈烈,相关部门一把手亲自指挥,措施严厉,行动坚决,被作为典型加以宣传,并在年终总结大会上受到表彰。
   本人自认文字能力有限,编的故事有严重虚构的嫌疑,故事情节也很牵强。当然,我更希望这只是个蹩脚的故事,不会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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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5-21 01: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味,富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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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5-21 08: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1_267:}{:1_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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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0-5-21 09: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淡淡一笑


   
拆除违法建设也能算成绩吗?算的,还可以先让违法建筑多一些,才能大拆,就可以经常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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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1 09: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沧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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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1 09: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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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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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5-21 18: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身边的还有:制造矛盾,处理矛盾,然后领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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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5-21 19: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埋头苦干的人,不一定,比表面工作做好的人,得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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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0-5-21 20: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远乡草民


    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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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1 20: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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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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