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梦圆长山村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5-24 15: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5-24 16:3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感人的一段视频,这是40年前那个火一样的年代上山下乡插队长山的上海知青,40年后重回魂牵梦绕的第二故乡的视频。首先我要对老前辈道歉,我失言了,我没能陪你们。我们都失约了,您回来没能第一时间通知我,当我接到BBCD20097的电话已是你们要返回上海的时间了,不知是什么方面的考虑要那么迟才通知我,当我已最快的速度赶回长山再拨打您的手机时,耳机里传出的是: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遗憾!是注定要留下遗憾,我茫然失措。网上我不止一次的说过,你们回来我会好好陪你们,感谢你们在那个火一样的年代为长山作出的贡献,可是你们回来在长山待了两天,为什么选择在离开的时候才告诉我!那个下午我无数次的拨打您的那个手机号,无数次传出的都是那个千篇一律的回复。在这里我再次邀请诸位前辈回长山做客,多回长山走走看看。我会陪你们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0-5-24 17: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不好意思,谢谢月亮山,我们其实是很匆忙的,16日早上到的长山,接着在长山村委会的陪同下,走了,东山和官塘,还有陈港的中心,在长山的饭店吃了中饭,就在那时我和你联系了一下,主要想和你说我们来了,并不想麻烦你,因为时间很紧,下午我们就要返回。第二天有人还要上班。所以来去匆匆。要凑起这些人一起也不很容易,要照顾到方方面面。以后有机会我们还会来的,到那时长山的条件可能更好些。但我们的年纪也增加了,到时真的要麻烦您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5-24 17: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5-24 17: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之感动,谢谢上海知青!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24 17: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去的是官塘村 鉴定完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5-24 22: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视频和介绍甚是感动。祝福你们,愿你们永远健康快乐!欢迎你们再回长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5-24 23: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你们再次组团回你们的第二故乡来安,长山走走看看,我们永远欢迎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5-25 02: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5-25 12: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故地重游 思忆过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