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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龙在凤阳受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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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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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5 11: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文龙在凤阳受审(图)

528上午,凤阳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来安县委原常委、副县长李文龙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李文龙在担任来安县乡镇党委书记、常委、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分管土地、城建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一百六十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庭审中,李文龙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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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6-5 11: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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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6-5 11: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有话想说 于 2012-2-29 12:28 编辑

没有事,没有事。没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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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6-5 11: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的土地、建设领域的伟大违法成就有你李文龙的巨大贡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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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6-5 11: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有话想说 于 2012-2-29 12:29 编辑

没有事没有事没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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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6-5 12: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有话想说


    祖上有德,生文龙,是指望人丁兴旺,光宗耀祖,这一下叶熊了。就是现在把他放出来,他也没有脸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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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6-5 13: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帮蛀虫,罪有应得!
多行不义必自毙,能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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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6-5 14: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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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6-5 15: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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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6-5 15: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局的现在和过去的有的所谓领导还逍遥法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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